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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高新企业认定条件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0-02-21 08: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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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给予“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研发转化,并拥有核心知识产权的企业”的荣誉资质及政策支持,能减免40%企业所得税,也是彰显企业实力的“国”字招牌。那么高新企业认定条件有哪些?


        高新企业认定条件需要从公司本身的硬性条件和产品、财务、研发人员、软件着作权的相关具体数据来判定。其中科技成果能力转化的打分占比为30分。


        (一)年限


        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满365天以上;


        (二)技术领域


        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1、电子信息及软件;

        2、生物工程、医药及医疗器械;

        3、新材料;

        4、光机电一体化及先进制造;

        5、环境保护;

        6、新能源和高效节能;

        7、航空航天;

        8、现代农业;

        9、地球、空间、海洋工程;

        10、核应用;11、利用先进技术、工艺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12、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供研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易、工业设计等服务;

        13、与上述领域配套的相关技术产品,以及适合武汉经济发展特点的其它高新技术及其产品。


        (三)知识产权


        1.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指的知识产权须在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知识产权权属人应为申请企业。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对企业知识产权情况采用分类评价方式,其中: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按Ⅰ类评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按Ⅱ类评价。(按Ⅱ类评价的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仅限使用一次)


        4.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存续期内,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只能由一个权属人在申请时使用。


        5.申请认定时专利的有效性以企业申请认定前获得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并能提供缴费收据为准。


        (四)企业科技人员占比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1.科技人员


        企业科技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


        2.职工总数


        企业职工总数包括企业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在职人员可以通过企业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费来鉴别;兼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


        3.统计方法


        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科技人员数均按照全年月平均数计算。


        月平均数=(月初数+月末数)÷2


        全年月平均数=全年各月平均数之和÷12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是指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与同期总收入的比值。


        1.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指企业通过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取得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对企业取得上述收入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应属于《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其中,技术性收入包括:


        (1)技术转让收入:指企业技术创新成果通过技术贸易、技术转让所获得的收入;


        (2)技术服务收入:指企业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和数据系统等为社会和本企业外的用户提供技术资料、技术咨询与市场评估、工程技术项目设计、数据处理、测试分析及其他类型的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3)接受委托研究开发收入:指企业承担社会各方面委托研究开发、中间试验及新产品开发所获得的收入。


        企业应正确计算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由具有资质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鉴证。


        2.总收入


        总收入是指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


        收入总额与不征税收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


        (六)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占比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由技术专家根据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整体情况和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值来做出综合评价。同样一个科技成果分别在国内外转化的,或转化为多个产品、服务、工艺、样品、样机等的,只能够算为一项。


        1.同一个科学技术成果(、版权、技术使用许可证、注册的软件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在国内外的申请只记为一项。


        2.买入或销售出技术成果以正式的技术合同协议为准。


        3.此项评价可计入技术诀窍,但价值较小的不被计算在内。从产品或工艺的改进表现来评价技术诀窍等的价值大小。


        4.技术成果转化的判断根据是:企业以技术成果形成产品、服务、样品、样机等。


        注:企业希望达到30分的话,我们建议达到15个技术开发合同或者15个技术服务合同或者15个销售合同(分别针对不同产品)。



        标签: 高新企业认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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