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吸纳就业人员的主力军,也是受疫情影响比较大的群体。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税务总局决定依法将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向后延长一周。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事宜,税务总局决定延长2020年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在全国范围内将纳税申报期限由3月16日延长至3月23日;对3月23日仍处于疫情防控一级响应的地区,可再适当延长纳税申报期限,由省税务局依法按规定明确适用范围和截止日期。二、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2020年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各地税务机关要认真遵照执行,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20年3月3日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所规定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另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税务机关可以公告延期,比如本次因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将2月征收期延长到28日,湖北地区延长到3月6日。正常情况下,2020年3月征收期是3月15日,但是3月15日为星期日,顺延到3月16日。
需要纳税人注意的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20年2月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对于个体工商户加大扶持,帮助缓解疫情影响纾困解难。会议确定:自3月1日至5月底,免征湖北省境内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其他地区征收率由3%降至1%。疫情期间,企业扶持政策不断更新,对于企业来说自然是好消息不断。但是,企业应该如何充分理解和利用国家和政府的扶持政策呢?在此背景下,公司宝创新服务技术,财税专家创新服务概念,推出“灵活用工分工宝”,帮助企业更好处理财税难题和用工难题,减轻疫情时期企业发展压力。同时,为了即时享受税收减免政策!小规模纳税人请务必在3月开票前完成开票软件重大升级!重要!为实现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减免和下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小规模纳税人使用的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金税盘版)需要在3月份开票前进行升级,升级后的版本为V2.3.10.200228。如未升级到最新版本,将影响增值税的减免优惠,请相关纳税人务必高度重视本次升级,在3月开票前完成升级!如果您在升级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通过航天信息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113或智能客服获取帮助。公司宝小编总结,升级改版之后,新增改进功能有这样几个:征收率调整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含转登记小规模纳税人)可开具税率新增1%征收率,湖北省地区小规模纳税人(含转登记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税率栏默认为免税,选择3%征收率的商品开具时,票面商品行税率自动替换为免税;湖北以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小规模纳税人(含转登记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时,税率栏默认为1%征收率,选择3%征收率的商品开具时,票面商品行税率自动替换为1%征收率。
商品编码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所有纳税人进行新增或修改商品编码时,税率下拉列表增加1%征收率,如图所示:
发票填开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含转登记小规模纳税人)在发票填开界面,税率下拉列表中新增1%征收率选项。
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所有纳税人均可开具1%征收率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界面的税率栏,新增1%征收率选项,如图所示。
3月新政连连,企业在关注疫情带来影响的同时,也要及时了解政策信息。为积极响应国家减税政策,公司宝持续推出财税新品,助力中小企业解决财税问题和难题。更多政策难点,尽在公司宝! (文章部分图片来源于互联网)
标签:
纳税
版权声明:本站(
www.gongsibao.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视频和音频等】所有权均归公司宝官网,未经作者许可,任何人不得摘编、转载等,如有发现,违者必究!本文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涉及侵权,请提供相关证明,可联系我们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