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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深圳市龙华区技能人才扶持办法》的政策解读

        更新时间:2023-02-27 13:2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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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深入推进“数字龙华、都市核心”建设,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我局修订完善了《深圳市龙华区技能人才扶持办法》(以下简称《扶持办法》)。现就《扶持办法》解读如下:

        一、背景及依据

        为适应新时期区重点产业发展对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进一步优化技能人才引进、培育、激励机制,我局依据《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技能中国行动”实施方案》以及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深圳市龙华区技能人才扶持办法(试行)》(深龙华人〔2020〕13号)在实施过程中的执行经验和存在不足,对技能人才政策进行了优化调整,形成《扶持办法》。

        二、目标任务

        落实上级对技能人才工作的新要求,加强技能人才政策与区高层次人才政策衔接,解决现行技能人才政策存在问题,调整优化技能人才工作格局。

        三、主要内容及修订情况

        《扶持办法》共八章四十六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说明了政策制定依据、实施原则、主要名词含义及组织实施单位。本次修订从技能证书、技能荣誉称号或表彰、技能竞赛成绩、技能创造成果、技能传承培养贡献、技术技能水平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了技能人才定义,要求技能人才拥有的证书、荣誉与各项业绩成果需与其所从事的技能工作相匹配。

        第二章技能人才确认,说明了技能人才层次、申请条件及各层次技能人才具体标准。本次修订调整了技能人才申请基本条件,将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各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纳入技能人才范围,并对现有标准中关于职业技能竞赛、发明专利要求进行细化。同时优化技能岗位突出代表类标准,增加推荐人数限制。

        第三章技能人才激励,说明了技能人才可享受的政策待遇。本次修订对技能人才奖励补贴的发放方式、技能提升补贴的奖励金额进行了调整,说明了技能人才享受区人才服务的方式,并新增优先推荐参评荣誉表彰、技能研修与技术交流支持、培养载体建设咨询服务等技能人才专项服务。

        第四章技能人才培养载体资助,说明了区主要技能人才载体可享受的政策资助,包括国家、省、市、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资助,国家、省、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重点建设项目资助和区级重点建设项目资助。

        第五章确认与激励程序,说明了技能人才确认与激励申请材料的提交方式,以及确认与激励主要程序。本次修订调整了优秀技能人才(C类)确认与激励申请材料的提交方式,并根据实际操作情况调整各项主要程序。

        第六章技能人才考核,说明了技能人才考核的主要形式、考核内容、“不合格”情形及考核结果运用。该章节为本次修订的新增章节,旨在加强区技能人才与高层次人才管理体系的衔接,健全以贡献为导向的人才持续评价机制。

        第七章管理与监督,说明了技能人才任期、奖励补贴申请时限、技能人才资格中止、退出、备案机制、技能人才工作亲属回避机制和人才权益保护制度。此章参考区高层次人才管理监督机制,对技能人才相关制度进行了完善。

        第八章附则,说明了关于本政策的其他规定。包括党政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职员不得确认为技能人才的要求、政策资金列支安排、同一人才获得区级同类型补贴和资助的处理方式、新旧政策过渡安排、政策用词解释,以及政策的解释单位和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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