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2023年度北京东城区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企业的公告
为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根据《东城区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东科信发〔2023〕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北京市东城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区科信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3年度东城区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企业的公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相关说明
1、申报单位须为依法在东城区内完成工商、税务、统计等各项注册手续,符合东城区产业发展方向的中小企业。重点鼓励数字经济、金融业、文化产业、商务服务业、健康产业等领域的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中小企业是指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研究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的中型、小型企业。
2、原则上申报企业、服务平台或基地等运营机构获得政策奖励和补贴不得超过其对东城区做出的年度区级综合贡献。相同内容已经获得东城区其他财政性专项资金资助的,原则上不予支持。对于适用本措施多项条款的企业,可择优申报其中一个条款。
二、征集时间
2023年3月3日——2023年4月3日
三、支持的范围、支持额度及申报资料要求
(一)新认定或新迁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
1、支持范围
对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新认定或新迁入东城区,且符合东城区产业发展方向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2、支持额度
根据申报企业所提供的专精特新认定证书等资料,经审核通过后,给予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超过80万元奖励,给予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超过10万元奖励。
3、申报资料提交内容
(1)东城区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统计关系证明文件;
(3)东城区税务局出具的2022年度税收完税证明扫描件(入库日期为2022年1月-2022年12月);
(4)2022年度缴纳企业员工社保证明扫描件;
(5)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向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扫描件;
(6)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扫描件(信用中国官网查询下载);
(7)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扫描件(有效期内);
(8)2022年获得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证书扫描件或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证书扫描件;
(9)其他与申报有关的材料。
(二)新认定或新迁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租房补贴
1、支持范围
对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新认定或新迁入东城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符合东城区产业发展方向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租用东城区内办公用房开展实际经营,且第一个完整财政年度(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实际营业收入达到2亿元(含)以上的企业给予租房补贴,最高补贴租用面积不超过3000平方米。企业享受补贴期间,不得将办公用房出租、转租或改变其用途。违反此项规定的,应退还已获得的补贴资金。
2、支持额度
根据申报企业所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等财务资料,经审核通过后,给予不超过2022年度已发生房屋租金的20%的租房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3、申报资料提交内容
(1)东城区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统计关系证明文件;
(3)东城区税务局出具的2022年度税收完税证明扫描件(入库日期为2022年1月-2022年12月);
(4)2022年度缴纳企业员工社保证明扫描件;
(5)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向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扫描件;
(6)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扫描件(信用中国官网查询下载);
(7)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扫描件(有效期内);
(8)2022年获得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证书扫描件或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证书扫描件;
(9)企业租用办公用房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费用明细表(见附件2)、房租银行支付凭证(房租付款回单、租房发票等资料);
(10)其他与申报有关的材料。
(三)新认定或新迁入国高新企业奖励
1、支持范围
对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新认定或新迁入东城区,符合东城区产业发展方向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2、支持额度
根据申报企业所提供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等资料,经审核通过后,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
3、申报资料提交内容
(1)东城区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统计关系证明文件;
(3)东城区税务局出具的2022年度税收完税证明扫描件(入库日期为2022年1月-2022年12月);
(4)2022年度缴纳企业员工社保证明扫描件;
(5)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向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扫描件;
(6)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扫描件(信用中国官网查询下载);
(7)2022年获得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扫描件;
(8)其他与申报有关的材料。
(四)科技创新奖励
1、支持范围
鼓励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对2022年度获得的发明专利证书、“北京市发明专利奖”、“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北京市企业科技研发机构”、“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以及牵头或主导制定的标准化项目,给予资金奖励。
2、支持额度
(1)获得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专利证书,每件给予1万元奖励,对获得多项发明专利的企业每年最高支持不超过20万元;
(2)获得由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认定的“北京市发明专利奖”,按照评比等级,给予一等奖15万元奖励,二等奖8万元奖励,三等奖3万元奖励;
(3)获得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的“北京市科学技术奖”,按照北京市颁发奖金的50%给予区级配套奖励;
(4)获得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的“北京市企业科技研发机构”或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认定的“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给予50万元奖励;
(5)对于牵头或主导制定的标准化项目,且标准于2022年度正式发布执行的,给予资金奖励。属国际标准的给予奖励100万元,属国家标准的给予50万元奖励,属行业标准的给予30万元奖励;属于团体标准的给予10万元奖励。其中国际标准指在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以及业内专家认可的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外专业标准化组织,如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IEEE)、第三代移动通信伙伴组织(3GPP)等国际知名标准化组织立项的标准。
3、申报资料提交内容
(1)东城区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统计关系证明文件;
(3)东城区税务局出具的2022年度税收完税证明扫描件(入库日期为2022年1月-2022年12月);
(4)2022年度缴纳企业员工社保证明扫描件;
(5)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向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扫描件;
(6)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扫描件(信用中国官网查询下载);
(7)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扫描件(有效期内);
(8)2022年度企业获得的发明专利证书、北京市发明专利奖证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证书和奖金及转账凭证、“北京市企业科技研发机构”或“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证书扫描件,企业牵头或主导制定的标准、发布执行证明材料;
(9)其他与申报有关的材料。
(五)贷款贴息和担保补贴
1、支持范围
为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减少融资过程中的附加费用,对符合区内产业发展方向的中小企业给予2022年贷款贴息和担保补贴支持。
2、支持额度
根据申报企业所提供的贷款合同、还息证明、担保协议、知识产权评估报告等资料,经审核通过后,给予以下资金补贴。
(1)同一年度内(2022年),向北京市辖区内注册经营的银行申请与生产经营相关贷款的,对实际支付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利息,首次申请给予20%的贴息补助,再次申请给予30%的贴息补助(两次贷款为同一家银行),同时纳入贴息补助范畴的贷款性质需为流动资金贷款,每家企业补贴额不超过100万元;
(2)向北京市辖区内注册的担保公司申请贷款担保,对企业实际支付给担保机构的服务费给予30%补贴,每家企业补贴额不超过20万元。
(3)鼓励中小企业以知识产权质押方式向北京市辖区内金融机构贷款,对成功贷款并还款完毕的,按照其2022年度所产生融资成本(包括贷款利息、评估费、担保费)的30%进行补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不超过100万元。
3、申报资料提交内容
(1)东城区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统计关系证明文件;
(3)东城区税务局出具的2022年度税收完税证明扫描件(入库日期为2022年1月-2022年12月);
(4)2022年度缴纳企业员工社保证明扫描件;
(5)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向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扫描件;
(6)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扫描件(信用中国官网查询下载);
(7)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扫描件(有效期内);
(8)企业贷款贴息和担保补贴明细表(见附件3);
(9)企业向北京市辖区内注册经营的银行申请贷款合同、银行放款单、贷款利息回单、贷款利息支付凭证等;
(10)企业向北京市辖区内注册的担保公司申请贷款担保的担保协议、担保服务费支出证明等;
(11)企业以知识产权质押方式向北京市辖区内金融机构贷款的贷款合同、贷款收款回单、还款证明(包括贷款利息、评估费、担保费)以及企业知识产权质押申请书以及第三方评估公司(提供资质证明)出具的知识产权质押评估报告等材料;
(12)其他与申报有关的材料。
(六)企业融资发展奖励
1、支持范围
对符合本措施产业发展方向的中小企业,在东城区属地的银行经营机构开设基本存款账户,2022年获得北京市辖区内投资机构所开展的基金投资,且年度融资额达到1亿元(含)以上的,给予资金奖励。
2、支持额度
根据申报企业所提供的投资协议、验资报告与相关财务证明资料,经第三方机构审核通过后,按照融资总额0.5%给予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投资方需为合格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令第39号)或《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相关规定,按照上述规定完成备案且规范运作的创业投资基金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融资额需为实缴额。
3、申报资料提交内容
(1)东城区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统计关系证明文件;
(3)东城区税务局出具的2022年度税收完税证明扫描件(入库日期为2022年1月-2022年12月);
(4)2022年度缴纳企业员工社保证明扫描件;
(5)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向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扫描件;
(6)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扫描件(信用中国官网查询下载);
(7)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扫描件(有效期内);
(8)银行到账凭证、验资报告、投资协议等;
(9)企业所获得投资的投资机构资质证明;
(10)其他与申报有关的材料。
(七)企业高质量发展奖励
1、支持范围
鼓励符合本措施产业发展方向的中小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对符合增长条件的中小企业给予资金奖励。
2、支持额度
根据申报企业所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经审核通过后,对2021、2022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达到20%(含)以上的,给予30万元资金奖励。
3、申报资料提交内容
(1)东城区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统计关系证明文件;
(3)东城区税务局出具的2022年度税收完税证明扫描件(入库日期为2022年1月-2022年12月);
(4)2022年度缴纳企业员工社保证明扫描件;
(5)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向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的2020、2021、2022年度审计报告扫描件;
(6)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扫描件(信用中国官网查询下载);
(7)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扫描件(有效期内);
(8)近三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证明材料等扫描件;
(9)其他与申报有关的材料。
(八)国内外参展补贴
1、支持范围
鼓励符合本措施产业发展方向的中小企业积极参加2022年政府鼓励支持和组织的国内外大型展会活动(省级或以上备案审批的),对参会企业给予资金补贴。
2、支持额度
根据申报企业所提供的参展通知、参展协议等相关资料,经审核通过后,对2022年度线上参展企业实际支付报名费或虚拟展位费给予30%的补贴,每家企业补贴额不超过10万元;对线下参展企业实际支付展位费给予30%的补贴,每家企业补贴额不超过20万元;“一带一路”国家及新兴市场重点展会的展位费每家企业年补贴额不超过30万元。
3、申报资料提交内容
(1)东城区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统计关系证明文件;
(3)东城区税务局出具的2022年度税收完税证明扫描件(入库日期为2022年1月-2022年12月);
(4)2022年度缴纳企业员工社保证明扫描件;
(5)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向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扫描件;
(6)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扫描件(信用中国官网查询下载);
(7)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扫描件(有效期内);
(8)企业参展省、部级备案等相关批文;
(9)企业参展协议、参展费用财务支出证明(银行付款回单、支付发票等材料)、参展通知、参展照片或视频、参展展位费明细表(见附件4)等;
(10)其他与申报有关的材料。
(九)服务平台奖励
1、支持范围
对2022年新获得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给予资金奖励。鼓励经北京市认定的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引进符合本措施产业发展方向的中小企业,对注册入驻率70%以上,且建筑面积不低于1万平米的平台、基地,给予资金奖励。
2、支持额度
(1)对2022年度内获得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称号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资金奖励。
(2)根据申报企业所提供的驻区服务平台、基地资格证明材料、入驻企业资格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给予平台、基地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申报资料提交内容
(1)东城区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统计关系证明文件;
(3)东城区税务局出具的2022年度税收完税证明扫描件(入库日期为2022年1月-2022年12月);
(4)2022年度缴纳企业员工社保证明扫描件;
(5)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向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扫描件;
(6)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扫描件(信用中国官网查询下载);
(7)企业获得的2022年度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称号证书扫描件;
(8)服务平台、基地资格证明材料(授牌或认定文件)、房屋产权证或与产权单位租赁协议、房屋建筑面积证明材料;
(9)服务平台、基地入驻企业租赁合同、入驻企业房租银行支付证明(银行付款回单、支付发票等材料)、入驻企业信息明细表(见附件5)等
(10)其他与申报有关的材料。
(十)对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补贴
1、支持范围
支持发展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鼓励中小企业将闲置房产改造成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并获得2022年北京市或国家级认定(授牌),给予资金补贴。
2、支持额度
根据申报企业所提供的房产改造和授牌认定的相关证明资料,经审核通过后,按其改造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资金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
3、申报资料提交内容
(1)东城区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统计关系证明文件;
(3)东城区税务局出具的2022年度税收完税证明扫描件(入库日期为2022年1月-2022年12月);
(4)2022年度缴纳企业员工社保证明扫描件;
(5)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向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扫描件;
(6)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扫描件(信用中国官网查询下载);
(7)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扫描件(有效期内);
(8)2022年获得国家级或北京市认定(授牌)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相关证书扫描件;
(9)企业房屋产权证明材料;
(10)企业闲置房产改造工程装修合同(2022年)、费用明细表、银行支付凭证、发票等扫描件;
(11)其他与申报有关的材料。
四、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申报专项资金
(一)编报虚假资料,套取财政资金;
(二)提供虚假财务会计资料;
(三)虚假承诺;
(四)存在知识产权方面的重大法律纠纷、严重失信行为记录、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重大风险;
(五)影响该单位正常经营活动的其他事项;
(六)其他违反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
(七)逾期未提交专项资金申请材料的;
(八)列入《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22年版)》的;
(十)对于上年度支持的项目单位不配合绩效考核等相关工作的;
(九)企业执行“一事一议”合作协议不适用本政策。
五、申报材料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需在东城区政府网站上下载相关申报材料模板,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应规范制作,电子版格式为pdf、excel版本各一套,按照申报资料提交要求顺序排列,A4规格胶订,加盖公章与骑缝章;
(二)申报单位应提交纸质材料两套及电子版材料一套,所有申报材料请于2023年4月3日之前报送至区科信局中小企业促进科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52号6层617室,并将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kwglk@bjdch.gov.cn,逾期不受理。
提交资料及咨询时间:工作日9点-11点,14点-17点,其余时间概不受理。
六、申报纪律要求
申报单位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认真、如实申报,对于伪造合同、提供虚假发票和虚假材料等弄虚作假的申报单位,取消其申报资格,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同时列入东城区企业不良信用名录内。
七、联系方式
北京市东城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促进科
联系电话:84039292
附件1:东城区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项目申报书
附件2:房租费用明细表
附件3:贷款贴息和担保补贴明细表
附件4:参展展位费明细表
附件5:入驻企业明细表
北京市东城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2022年3月3日
相关推荐:
北京市顺义区经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全区创新型中小企业和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四川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
标签: 科技型中小企业奖励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