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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第二年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03-14 14:5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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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越秀区科工信局、天河区科工信局,有关企业:

          根据《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第二年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2〕51号)要求,现将中央财政支持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第二年奖补资金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持对象、分配额度和绩效目标

          中央财政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第二年奖补资金(预拨)的支持对象、分配额度和绩效目标详见省通知附件1、2。

          二、资金使用与管理

          (一)加强资金管理。重点“小巨人”企业所获奖补资金,直接用于支持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及专业化水平,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企业在使用财政奖补资金时,应主要用于提升创新水平、加快技术成果转化、促进数字化转型和绿色化改造等方面支出,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贷等投资性经营支出。

          重点“小巨人”企业所获奖补资金,企业须围绕“专精特新”发展目标自主安排使用,对检查考核发现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

          (二)确保绩效目标完成。各区业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配合做好企业跟踪、绩效评价、资金验收等工作,确保完成各项绩效目标。

          (三)其他事项。根据财建〔2022〕393号文,此次下达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第二年奖补资金为预拨部分资金。后续工信部绩效考核结果明确后,可能出现个别企业因未完成绩效目标失去奖补资金资格的情况,因此企业需签订承诺函(详见省通知附件3),若根据工信部绩效考核情况,要清退资金的,按要求自愿全额退回奖补资金。

          三、资金拨付

          请有关企业填写资金拨付申请(见附件2、盖章版1份)、承诺函(省通知附件3,盖章版1份)、《账户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可编辑版),于12月7日前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处)办理拨款手续。


          附件:

          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第二年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

          2.资金拨付申请

          3.账户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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