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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2023年度省级大学科技园认定工作指南

        更新时间:2023-04-12 16: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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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科技、教育主管部门,各大学科技园:

          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大学科技园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3〕234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市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大学科技园运营主体为广东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二)大学科技园相关条件符合《广东省大学科技园实施办法》(见附件2)的要求。

          二、工作安排


         (一)申报单位。

          1. 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应于2023年5月10日24:00时前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以下简称申报系统)进行申报。

          2. 按照申报系统填报要求,填写申报书并上传附件材料(采取无纸化申报,请申报单位在系统提交完整材料),申报系统操作指引见附件1。

         (二)区科技、教育主管部门。

          各区科技、教育主管部门做好属地省级大学科技园的申报发动工作。

         (三)市科技局、教育局。

          1. 5月11日—19日,市科技局、教育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开展真实性、合规性审核,并进行实地核查工作。

          2. 5月20日前,市科技局、教育局根据实地核查情况进行网上审核推荐。

          3. 5月31日前,市科技局、教育局根据各区推荐情况和实地核查结果,共同填报《2022年度省级大学科技园推荐汇总表》,并提交至省科技厅。

          三、温馨提示


          2023年度省级大学科技园认定工作不需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请各申报单位在接受实地核查时,打印在系统填报的申报书和对应附件材料,配合专家实地核查。

          四、联系方式


         (一)省科技厅。


          1. 广东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专业机构):020-83163286、18819267092;

          2. 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处、省教育厅科研处(政策咨询):020-83163644、37628043;

          3. 业务受理与技术支持:020-83163338、020-83163930。

         (二)市科技局平台基地处。


          联系人:卓美辰、刘燕霞;联系电话:020-83124060、83124161。

         (三)市教育局高等教育处。


          联系人:刘妍;联系电话:020-22083705。

        附件: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大学科技园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2.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大学科技园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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