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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文读懂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

        更新时间:2025-04-11 20:4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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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资格证含义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辖区内申请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互联网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后核发的文件 。该证书格式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制定,就如同网站或平台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 “身份证”。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比如某些收费的专业药品咨询平台;非经营性则是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公开的、共享性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像一些药企官方网站对自家药品的介绍板块 。

        二、获取的必要性

        合规运营刚需:根据相关法规,未取得或者超出有效期使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其停止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情节严重的,移送相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对于企业而言,合规是开展业务的基础,持有该资格证,才能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安心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相关业务。
        提升信誉保障:当网站或平台拥有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会让用户觉得其更加正规、可靠。以药企官网为例,展示该证书编号,能让患者和合作伙伴更放心地查看药品信息,增强对企业的信任度,进而提升企业在市场中的信誉和竞争力。
        拓展业务范围:如今,线上渠道对于药品相关企业愈发重要。拥有此证,企业可以搭建属于自身的网站,发布企业产品信息和宣传信息,通过公司网站的宣传途径,提高公司在行业内的知名度和信誉度 。比如入驻电商平台开设药品店铺,或通过企业 APP、小程序向用户推送药品资讯等,这些业务拓展都离不开该资格证的支持。

        三、申请场景与流程

        申请场景

        企业门户网站(宣传网站):若企业希望在自家网站上发布医疗器械或者药品相关信息,无论是产品介绍、功效说明还是使用方法等,都必须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 。
        企业 APP、小程序:医疗器械和药品经营生产企业建立企业 APP、小程序,用于展示药品信息、提供咨询服务等,同样需要办理该资格证 。
        电商平台入驻:药品企业若想入驻拼多多、天猫等电商平台开设店铺,展示和销售药品,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是必不可少的条件 。

        申请流程

        提出申请:拟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应当在向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级电信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或者办理备案手续之前,按照属地监督管理的原则,向该网站主办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
        准备材料:申请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除应当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 。在实际申请时,可能还需提交如网站负责人身份证明、网站域名注册证书等材料,具体要求可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审核阶段: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会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中,可能会对网站内容、专业人员资质等进行详细核查。若申请材料存在问题,会要求申请人补充或修改材料。
        领取证书:如果审核通过,申请人即可领取《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之后,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应当在其网站主页显著位置标注该证书编号 。

        四、资格证的管理与维护

        有效期管理: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有效期为 5 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持证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 6 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原发证机关进行审核后,认为符合条件的,予以换发新证;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发给不予换发新证的通知并说明理由,原《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由原发证机关收回并公告注销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应当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其换证的决定。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准予换证 。

        变更管理: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提供者变更下列事项之一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填写《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项目变更申请表》,同时提供下列相关证明文件:《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中审核批准的项目(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提供者单位名称、网站名称、ip 地址等);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基本项目(地址、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等);网站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基本情况(服务方式、服务项目等)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受理变更申请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审核决定。同意变更的,将变更结果予以公告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不同意变更的,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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