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还没有办理的,赶紧重视起来吧!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还没有办理的,赶紧重视起来吧!早在2019年年初,为贯彻落实中宣部关于开展规范网络游戏市场管理专项行动、网络直播违法违规行为整治行动等的统一部署,文化和旅游部加强网络文化市场监管,严查网络游戏、网络表演、网络音乐市场禁止内容,指导各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查处了一批网络文化市场典型案件:
检查网络文化经营单位7858家次,受理举报1636件,立案236件,办结案件214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还没有办理的,赶紧重视起来吧!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简称“文网文”,由各省文化局、文化厅监管并审批,文网文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企业只要满足申请条件就可以办理。
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互联网文化活动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以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需要企业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向上网用户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如果企业没有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并且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业务后果会怎样?
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予以警告,并处30000元以下罚款;拒不停止经营活动的,依法列入文化市场黑名单,予以信用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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