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独资公司注销登记所需材料有哪些?
国有独资公司注销登记所需材料有哪些?很多人不清楚,公司宝小编带领大家一起阅读“国有独资公司注销登记所需材料”,分享给大家参考:
国有独资公司注销登记所需材料: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具体填写要求请详见表格注释。
(2)有关决议、决定或者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3)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清税文书:
经登记机关在线核查已办结清税手续的,无需提交纸质清税文书。
(4)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一)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确认;
(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签署确认;
(三)股份有限公司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四)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签署确认。
(五)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提交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终结的裁定书。
(5)营业执照:
1.在办理公司注销登记前,应先行办理公司清算组备案,取得工商机关颁发的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2.应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发布注销公告,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方可办理注销登记。
3.因未参加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办理注销登记时,应一并办理解除法定代表人警示限制手续,按照注销登记提交文件、证件,并按照注销申请书提示填写注销原因(具体请参见申请书注释内容)。
4. 有分公司的,还应先行办理分公司的注销手续。
(6)报纸样张:仅通过报纸发布债权人公告的,需要提交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
(7)批复或许可文件:仅限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注销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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