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发明专利资助 广东发明专利申请资助流程
广东发明专利申请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但是很多人可能都不知道发明专利申请其实还是可以申请到资助的。所以今天就让公司宝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广东发明专利申请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您解决您对于发明专利申请的问题。
广东发明专利资助
一、申报条件
资助资金申请人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
(二)具有广州市户籍或者持有居住地址在广州市的“广东省居住证”的个人。
(三)在我市全日制学校学习的学生。
二、资助项目和标准
专利资助的项目和标准如下
1.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对职务发明专利,资助1500元/件。对非职务发明专利,资助1000元/件。对港、澳、台发明专利,资助1000元/件。获国家知识产权局费用减缴的发明专利,资助250元/件。
2.用款单位和个人所获得的各级专利资助总额不得高于其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的50%,且用款单位年度获得市级专利资助资金总额不超过600万元。个人年度获得市级专利资助资金总额不超过20万元。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除有特别要求外,统一提供原件的PDF格式扫描件。
(一)专利资助需提供的材料
1.国内(包括港澳台)发明专利:专利证书,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查询的申请信息和已缴费信息页面的截图(签字或盖章),港澳台专利无需提供缴费信息。
2.国外发明专利:国外专利管理部门出具的专利证书和授权公告扉页(及中文译本)。
3.专利为多方共有的,提供同意指定代表人提出申请的声明(签字盖章)。
4.单位提供银行开户材料,个人提供银行储蓄卡账户信息。
5.申报单位或个人的主体资格材料。申报单位应提交满足申报条件的主体登记资料,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等。个人应提交满足申报条件的主体资格材料,如身份证、居住证、学生证等。
广东发明专利申请资助流程
(一)申报
市知识产权局负责制定申报指南,发布申报通知。申请人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根据申报指南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电子件,提出申请。
(二)受理
区知识产权局按照辖区管理原则,受理和审核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不完善的,限期予以补正;申请人应按要求进行补正,未按要求补正材料的,视为放弃申请。
(三)公示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区知识产权局编制辖区资金分配方案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区知识产权局将资金分配方案在规定时限内上报市知识产权局。
(四)拨付资金
市知识产权局汇总、编制转移支付资金预算草案,报市财政局将专项资金转移支付各区。各区接到转移支付的专项资金后,下达到用款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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