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条件
天津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条件,国家为了大力发展经济,设定了“专精特新”项目,大部分的专精特新企业都是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的中小企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直接进行该项目的申请,下面就和公司宝一起来看看该项目的申报条件。
天津市专精特新企业申报条件包括基本条件和专项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在天津市工商注册登记满两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且属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的中小企业。
2. 坚持专业化发展战略,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中某个环节或某个产品,能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和配套产品,以及专业生产的成套产品。企业主导产品或服务在国内外或本市细分行业中拥有较高的市场份额。
3. 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内部管理等方面不断创新并取得比较显著的效益,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广价值。
4. 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或本市领先,有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企业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重视人才队伍建设,核心团队具有较好的专业背景和较强的生产经营能力,有发展成为相关领域国际或国内领先企业的潜力。
(二)专项指标
1. 经济效益。上一年度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前两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5%(含)以上,上一年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2. 专业化程度。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及以上,其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本企业营业收入的70%以上,主导产品享有较高知名度,且细分市场占有率在全国或本市名列前茅(如有多个主要产品的,产品之间应有直接关联性)。
3. 创新能力。前两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超过3%;上一年度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三年以来(含)至少获得1项与主要产品相关的发明专利,或3项及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或软件著作权,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科技成果;产品具有执行标准,通过取得国家或市级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国际标准检测组织在中国授权的检测机构的检测;两年以来企业主持或者参与制(修)订至少1项相关业务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具备完成技术创新任务所必备的技术开发仪器设备条件或环境。以上内容符合其中四项即可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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