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怎么写 能否限制股份转让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然会遇到如何写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问题,那么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包括哪些,是否允许股份有限公司以章程限制股份转让呢?本文公司宝和大家来分析分析。
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设立方式;
(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六)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九)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十)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十一)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十二)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是否允许股份有限公司以章程限制股份转让
这属于立法政策问题,除非立法明文许可,否则司法不宜肯定。
《公司法》第137条关于“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的规定应包含两层含义:
一是股份转让必须依法进行;
二是只要依法进行,股份就可以转让。
在当前立法背景下,除非公司章程本身目的正当并为受限股东提供了适当的救济手段,公司章程可以限制股权转让,否则即与股份有限公司的自身特性、未来发展及立法精神相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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