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之文著协诉中国知网一审胜诉备受社会关注
著作权法之文著协诉中国知网一审胜诉备受社会关注,对著作权比较关注的用户,应该也注意过这个案子,近些年,很多作者对知识资源共享平台、有声读物平台、微信公众号、应用程序等的侵权行为深恶痛绝,下面就和公司宝一起来看看著作权法对于该案子的相关内容。
文著协诉中国知网一审胜诉:
2017年7月,文著协因《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和同方知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知网)侵犯会员、著名作家汪曾祺作品《受戒》信息网络传播权向海淀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支出 5 万元。在法庭建议下,文著协本着解决问题的态度,与对方进行多次沟通,但是在 2018 年 6 月,被告突然推翻原来达成的共识。
法院经审理认为,中国知网收费提供涉案作品的行为不属于2000年司法解释第三条规定的网站转载、摘编行为,无法利用该条规定予以抗辩。学术期刊公司未经涉案作品权利人或文著协的许可,在其经营的中国知网中提供 9 本期刊中涉案作品的下载服务,使用户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涉案作品,侵害了涉案作品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两被告通过分工合作的方式,通过全球学术快报手机客户端(安卓系统、IOS 系统)共同向网络用户提供涉案作品的下载服务,亦侵害了涉案作品著作权人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承担共同侵权责任。两被告未经著作权人授权,在中国知网、全球学术快报手机客户端提供汪曾祺作品《受戒》的下载服务,侵害了著作权人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的法律责任。12月19 日,海淀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文著协经济损失10000元,赔偿文著协合理开支 10000 元。
法院认为,该案对于互联网环境下完善文字作品的合法传播与交易模式、保障著作权人在著作权交易中的经济利益具有积极意义。该案是文著协提起的首例网络维权诉讼。该案一审判决公布后,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文著协很多会员和一些作家、翻违家、新闻工作者都深受鼓舞,纷纷要求加人起诉知网的维权队伍众多会员表示,通过文著协进行集体维权,不仅是对作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更是维护法律尊严,为作家群体伸张正义、弘扬正气,推动社会法治建设进程的举措。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丛立先认为,该案的宣判,是对长期以来广泛存在的知识资源分享平台或服务商普遍性违法行为的有效规制,对著作权人的权益保护具有积极意义,对知识资源分享平台或服务商规范开展业务具有警示效果。
近些年,很多作者对知识资源共享平台、有声读物平台、微信公众号、应用程序等的侵权行为深恶痛绝。以中国知网为代表的知识资源分享平台长期大量收录、传播报刊文章、学位论文,获取巨大商业利益,并不适用《著作权法》中“法定许可”的规定,同时也不符合避风港原则的免责条件,必须遵循“先授权后使用”的版权基本原则。目前,由于一审法院判赔太低,文著协已经将中国知网上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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