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之出版社和作家起诉苹果网上应用商店,再次挑战国际大公司
著作权法之出版社和作家起诉苹果网上应用商店,再次挑战国际大公司,2012年5月,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有限公司以苹果网上应用商店(AppStore)侵犯《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历史卷》(第一版)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在北京二中院起诉苹果电子商贸(北京)有限公司和美国苹果公司。要求法院判令二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共同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下面就和公司宝一起来看看著作权法对于该案件的相关内容。
法院认为:苹果公司是iTunes程序的开发者并提供该程序免费下载,AppStore的运行界面上标注有苹果公司版权所有查保留所有权利等字样。在App Store上购买涉案被控侵权应用程序所获得的付款电子单据的落款处亦记载为苹果公司的英文名称即Apple.inc。同时综合考虑AppStore中所有应用程序均为草果公司自行开发或由与其签订《已注册的APPLE开发商协议》和(iOS开发商计划许可协议》的开发商进行开发的事实,可以确 App Store的经营者为苹果公司。
而App Store中,以20.99美元的价格销售的《中国百科全书》(简繁)与《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历史卷》(第一版)第三册中的783个条目中的文字内容比较,除部分词语外,相同的字数为110万字。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从未自行或许可他人在App Store中传播涉案作品,因此,苹果公司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为成立。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主张涉案应用程序系苹果公司自行开发。苹果公司不能证明在涉案应用程序中署名的“ZHOULIAN CHUN”为实际存在的第三方开发商,故无法确认涉案应用程序为第三方开发商所开发,应认定该应用程序系苹果公司自行开发并提供,应由苹果公司承担直接侵权责任。
为此,二中院判决苹果公司停止侵害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对《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历史卷》(第一版)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同在二中院,2012年12月,在李承鹏诉苹果公司侵犯其对《李可乐抗拆记》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案件中,判决苹果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万元。
点评:在中国,起诉苹果网上应用商店的作家、出版社和其他公司不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的案子是法院第一个受理并第一个做出判决的。尽管两个案子的赔偿数额悬殊,但是象征意义大于具体赔偿金额。这两个案件的焦点是苹果公司是否为App Store的经营者,涉案被控侵权行为是否成立、性质如何认定,被告苹果电子商贸(北京)有限公司和苹果公司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以及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法官已经给出了明确的答案。
事实上,自从2012年11月29日,文著协领导在杭州的一个国际会议上高调宣布起诉苹果公司后,苹果公司很快派出律师团队来华与文著协接洽,但是从他们后来提供的信息和所谓的整改方案中,文著协看到的是拖延和回避责任的行为。国家版权局已经明确将苹果网上应用商店纳入主动监管的范围。文著协将于近期展开对网上应用程序开发商和苹果公司的诉讼。
最近,我国修订、颁布的《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电子商务侵害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视频分享著作权纠纷案件的审理指南》等法规和文件,将为中国著作权人向苹果公司诉讼维权和申请著作权行政处罚提供重要的法律依据。
以上就是公司宝给大家整理的“著作权法之出版社和作家起诉苹果网上应用商店,再次挑战国际大公司”的相关内容,想要进行著作权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的用户,可以直接扫描下方二维码咨询我们。
相关推荐:
标签: 著作权
上一篇: 著作权法之《见与不见》著作权就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