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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法关于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的规定与解读

        更新时间:2021-11-30 16:2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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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在申请注册之后,他人和组织是不能随意使用和侵权的,否则是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因此作为商标权人是需要对这方面有一定的了解。下面就让公司宝小编对商标法关于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的规定与解读进行一定的介绍,希望能为你解疑答惑。

        商标法关于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的规定与解读

          一、商标法关于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的规定与解读

          3.3 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

          我国《商标法》第15条规定∶"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申请人与该他人具有前款规定以外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明知该他人商标存在,该他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这就是关于作为在先权利的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的规定。根据《商标审理标准》的规定,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未经授权,擅自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商标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侵害了被代理人、被代表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商标法》第15条的规定旨在禁止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恶意抢注的行为。

          《商标审理标准》规定,认定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未经授权,擅自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商标的行为,须符合下列条件;(1)系争商标注册申请人是商标所有人的代理人或者代表人。(2)系争商标指定使用在与被代理人、被代表人的商标使用的商品/服务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服务上。(3)系争商标与被代理人、被代表人商标相同或者近似。(4)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不能证明其申请注册行为已取得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授权。

          在认定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未经授权擅自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商标的行为的这些条件中,最关键之处是代理人或者代表人的认定。对此,我国商标法实践的理解是有分歧的。对于代理人,实践中有三种不同的观点∶一是认为代理人仅指商标代理人;二是认为代理人仅指民法意义上的代理人,不包括经销商;三是认为代理人不仅包括民法意义上的代理人,还可以包括基于商事往来而可以知悉被代理人商标的经销商。对于代表人,实践中则存在着两种不同理解∶一是认为仅指商标代表人,即代表本企业办理商标注册或者其他商标事宜的人;二是认为指具有从属于被代表人的特定身份、执行职务而可以知悉被代表人商标的个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合伙事务执行人等人员。《商标审理标准》对代理人和代表人均采取扩张解释的方法,分别采用上述不同观点中的三和二。总结《商标审理标准》的实践经验,2013年《商标法》第15条新增第2款的规定,将"与该他人具有前款规定以外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明知该他人商标存在"的申请人也纳入代理人和代表人的范围之内。不仅如此,《商标审理标准》规定对于虽非以代理人或者代表人名义申请注册被代理人或被代表人的商标,但有证据证明,注册申请人与代理人或者代表人具有串通合谋行为的,也应当适用《商标法》第15条判定不予核准注册系争商标或者宣告系争商标无效。商标评审委员会甚至将代理人的范围扩张到被许可使用人的代理人。《商标审理标准》规定,被代理人可以证明代理关系的存在的证据材料有∶(1)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2)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交易凭证、采购资料等可以证明合同关系或者商事业务往来存在的证据材料;(3)其他可以证明具有代理关系的证据材料。被代表人可以证明代表关系的存在的证据材料有∶(1)企业注册登记资料;(2)企业的工资表、劳动合同、任职文件、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材料;(3)其他可以证明一方当事人具有从属于被代表人的特定身份,执行职务行为而可以知悉被代表人商标的证据材料。

          需要斟酌的是,我国《商标法》对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保护似乎有过分的嫌疑。根据博登浩森的解释,《巴黎公约》修订的里斯本会议不想把这个规则规定得过于严格,而允许有这样的可能性,即代理人或代表人可以为其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进行辩护。例如,假如代理人或代表人根据所有人的行为认为他已经放弃了该项商标,或者对有关国家获得该项商标的权利不感兴趣,上面所述的辩护就是可能的。但我国《商标审理标准》的规定却有些过于严格,《商标审理标准》规定,代理人或者代表人必须取得授权才能注册,而被代理人、被代表人所作出授权的内容应当包括代理人、代表人可以注册的商品/服务及商标标志,且授权意思表示应当清楚明确。所需要提交的授权事实证明材料也非常严苛,包括;(1)被代理人、被代表人对代理人、代表人所作出的书面授权文件;(2)其他可以认定被代理人、被代表人对代理人、代表人作出过清楚明确的授权意思表示的证据;(3)事后追认。《商标审理标准》似乎完全排除了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为其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进行辩护的可能性。

          相信大家看完上面的介绍应该知道,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是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的。以上就是公司宝小编整理的关于商标法关于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的规定与解读的相关知识,如果还有不懂比如说代理记账公司注册以及版权专利等问题,可以扫描下面二维码进行添加查询,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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