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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纠纷之“七匹狼QIPILANG”商标争议行政纠纷案(三)

        更新时间:2021-11-30 17: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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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对于“七匹狼QIPILANG”商标争议行政纠纷案已经有了基本的了解,知道了法院对于该案的判决情况,下面公司宝就以该案为例,和大家一起来看看这个案件涉及到的商标法的相关规定以及代理人对于该案件的部分评析。

        商标纠纷之“七匹狼QIPILANG”商标争议行政纠纷案(三)

        【相关法条】

        1.2013《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2013商标法》第十四条

        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 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代理人评析】

        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是引证商标在争议商标注册前是否已经成为驰名商标;争议商标是否构成对引证商标复制、摹仿;争议商标指定使用的水龙头、卫生设备用水管等商品与引证商标指定使用的服装、鞋、帽等商品上共存,是否误导公众,导致损害七匹狼公司利益。

        1.驰名商标的认定

        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1)相关公众的界定

        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标志的某类商品或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相关公众的界定是指与产品的相关性,指定商品或服务从生产、销售以及以上渠道中相关的人员均可以认定为相关公众,驰名商标对相关公众的要求比较宽泛。界定相关公众还需要考虑地域性,相关公众是指在中国的相关公众,不包含国外相关公众,所以在提交相关公众知名度的证据时,需要提交的证据为中国境内形成的证据。据了解通常商标局与商评委在案件中评判引证商标是否构成驰名商标时的标准为销售或服务区域至少覆盖全国十个省份以上覆盖的省份越多,则评判驰名商标的分数则越高。

        (2) 驰名证据资料的收集

        ①收集资料的时间

        证明引证商标为驰名商标主要提交的商标知名度的证据为争议商标申请前三年的使用证据以及引证商标持续使用的证据。

        ②主要证据资料以及收集资料需要注意问题

        申请人需要提供提供引证商标的最早使用证明,提供使用证明时应注意提供商标的设计理念,商标的实际使用情况。最早使用证明一般需要提供商标使用合同、发票,合同中需要可以体现商标的使用时间。提供商标的广告合同同样可以证明商标的最早使用情况。

        1)引证商标如为未注册商标的,要求使用持续时间在争议商标或者被异议商标申请日之前应当已经满5年;引证商标如为已注册商标的则要求商标的注册时间在争议商标或者被异议商标申请日之前已经满3年,使用持续的时间已经满5年。

        2)申请人提供近3年的主要经济指标的证据以及持续使用引证商标的证据。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争议商标申请日之前3年的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提供当地县一级统计局出具的争议商标申请日之前3年的统计证明;当地国税局、地税局出具的纳税证明;具有公信力的权威机构、行业协会公布或者出具的涉及引证商标所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的销售额、产值、市场占有率等排名情况。其中行业排名的要求需要是民政部备案的行业协会,并且证明应标明年份、名次、所属行业名称、有具体的排名,名列前茅等表述在评分时将被视为未提供行业排名,此项证据将不予采信。

        3)申请人服务或产品的销售区域范围销售网点分布及销售渠道的证明资料。主要提交争议商标申请日之前3年引证商标的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如果有一些证据可以证明销售的知名度的可以特别提供证据证明如有一些客户为奥运会的指定产品或服务等。销售合同或销售发票必须是一一对应的关系,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销售合同或者销售发票需要提供至少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证据并证明在这些省份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4)涉及引证商标的广告宣传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网络、户外广告、媒体评论以及其他宣传活动材料。申请人为宣传引证商标而参加的展销会、展览会、博览会等证据也可以作为广告证据。申请人提供的广告证据应当提交广告费的专项审核报告以及报告所依据的广告合同、广告发票。

        5)引证商标使用商品或服务所获得的荣誉证据,主要提供的奖项应当是省部级以上的奖励,提供获奖的证书。

        6)引证商标曾被商标行政主管机关或者司法机关曾认定为驰名商标并给予保护的相关文件以及引证商标被侵权或者假冒的情况。主要提供的证据为法院的判决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证据。

        7)引证商标在中国、国外及有关地区的注册证明,申请人对引证商标的商标管理制度。

        8)其他可以证明引证商标知名度的证据。

        本案中,七匹狼公司在商标评审阶段提供了大量的证据证明引证商标在争议商标申请日之前在指定商品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已经成为驰名商标。主要证据包括引证商标从1995年开始使用至今的证据;中国商业联合会出具的行业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七匹狼公司1998年至2000年的资产总额、产品销售额、利润总额、净利润额等主要经济指标的审计报告;七匹狼公司的销售范围十分广泛,覆盖了全国20个省市自治区的证据;七匹狼公司1998年至2000年的广告宣传的审计报告:引证商标多次被认定为福建省著名商标的荣誉证书;引证商标于2002年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批文:引证商标受侵权保护的记录包括曾于2002年对广华器材厂提起不正当竞争诉讼,法院要求广华器材厂停止使用争议商标的判决书。七匹狼公司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引证商标在相关公众中享有较高的声誉,成为事实上的驰名商标本案中商评委、北京市一中院、北京高院、最高院均对七匹狼公司的引证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事实给予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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