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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征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资本市场服务合作机构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1-12-15 14:5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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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激发涌现一大批“专精特新”企业。目前,多部门正在陆续推出举措,为中小企业减负的同时,激发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涌现,跟随着国家的脚步,北京也推出了新政策,目的就是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上市服务等资本市场专业服务,下面就和公司宝一起来看看该政策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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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发挥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中小平台”)网络聚集资源服务功能,引导和带动资本市场服务机构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快速对接、专业度强、有针对性”的专业服务,中小平台现面向社会征集资本市场服务合作机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合作对象

        本文所指的中小企业资本市场服务合作机构包括券商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

        (二)合作领域

        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上市服务等资本市场专业服务。

        (三)合作模式

        申请成为中小平台服务合作机构需按要求提交业务介绍材料、业务承诺书,并在北京通企服版APP中完成服务内容线上展示工作。待“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交业务需求后,与企业实现对接,及时跟进服务需求,提供专业服务。

        (四)合作要求

        1. 服务人员设置

        为保障企业服务撮合效率,一个服务机构拥有多个专业服务团队的,需以团队为单位提交合作申请,同一团队负责人仅可申请成为一个服务单元。服务团队必须具备一名以上项目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作为服务团队与中小平台负责人对接。

        2. 服务内容管理

        服务团队应按要求提交服务内容,及时更新服务内容并对APP线上服务展示信息进行维护。服务团队按机构类型,参照附件提交《申报合作机构信息填报表》,成为服务机构后,按APP线上信息展示需求维护APP线上服务展示信息。

        二、合作机构申请条件

        (一)券商保荐机构

        1. 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净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2. 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风险控制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3. 保荐业务部门具有健全的业务规程、内部风险评估和控制系统,内部机构设置合理,具备相应的研究能力、销售能力等后台支持;

        4. 具有良好的保荐业务团队且专业结构合理,从业人员不少于35人,其中最近3年从事保荐相关业务的人员不少于20人;

        5. 符合保荐代表人资格条件的从业人员不少于4人;

        6. 不存在相关行政处罚尚未整改完毕、对执业资格影响尚未消除的情形;

        7. 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会计师事务所

        1.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联合发布《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已完成向财政部、证监会备案工作。

        2. 依法成立5年以上,组织形式为合伙制或特殊的普通合伙制,由有限责任制转制为合伙制或特殊的普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经营期限连续计算;

        3. 注册会计师不少于200人,其中最近5年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且连续执业的不少于120人;

        4. 净资产不少于500万元;

        5. 会计师事务所职业保险的累计赔偿限额与累计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不少于8000万元;

        6. 上一年度业务收入不少于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不少于16000万元。本项所称业务收入和审计业务收入均指以会计师事务所名义取得的相关收入;

        7. 至少有25名以上的合伙人,且半数以上合伙人最近在本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执业3年以上;

        8. 具有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三年每一年度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业务客户家数(含证监会已审核通过的IPO公司户数)不得少于5家,或者每一年度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收入不得少于500万元。

        9. 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受到中国证监会短期暂停承接新的证券业务的行政处罚,尚在暂停期间。

        ②因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证券资格而被撤销该资格,自撤销之日起至重新提出申请备案通过之日止。

        (三)律师事务所

        1. 依法设立、具备一定规模且拥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 内部治理规范,风险控制制度健全,执业水准高,社会信誉良好;

        3. 已经办理有效的执业责任保险;

        4. 最近3年具有【相关行业】A股及H股IPO、重大资产重组、Pre-IPO投资、股权激励、公司治理规范等项目经验,能够为客户提供从上市前到上市后的综合化法律服务,且成功完成项目数量不低于5个;

        5. 能够针对客户需求组建结构合理、成员稳定的专业团队,项目负责人应具备10年以上证券业务经验,项目现场经办律师应具有5年以上证券业务经验;

        6. 不存在被责令停业情形,能够为本项目提供所述相关法律服务。

        三、入围流程

        符合以上基本要求的服务机构,如有意向成为北京通企服版APP专业服务机构,提交加盖公章的申请材料(见附件《申报合作机构信息填报表》),评估通过后,专业服务机构应安排对接负责人、在北京通企服版APP上传服务信息、开展服务撮合。

        四、注意事项

        1. 申报机构应按照上述要求形成响应,按附件《申报合作机构信息填报表》模版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申报材料中存在虚假、伪造等违规情况,中小平台有权随时终止并限制与申报机构的合作;

        2. 《申报合作机构信息填报表》用A4纸打印,提交2份,并加盖骑缝章,邮寄至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收件人见联系方式,收件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钟寺怡和8号院7号楼一层),电子版请发送至征集通知邮箱。

        3. 未按规定数量及形式递交的文件不予受理,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4.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对本征集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五、申报合作机构信息填报表(需要下载的企业可以直接联系公司宝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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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就是公司宝给大家整理的“关于征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资本市场服务合作机构”的相关内容,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也进一步提出了减轻中小企业负担,落实好支持制造业中小企业的助企纾困政策,并鼓励地方安排中小企业纾困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给予资金等支持等等方案,想要了解更多专精特新政策的公司可以直接扫描下方二维码咨询公司宝,让我们带您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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