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关于电子支付结算的申请相关法律法规
现在有很多平台都开启了网上电子支付结算的方式,除了网上电商平台付款方式是电子支付结算以外,线下实体小卖部、门店也基本上都在使用电子支付的方式,不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企业开通电子支付业务是需要提交申请办理的,下面公司宝小编将为大家介绍关于电子支付结算申请相关内容,一起来了解下吧!
电子商务法关于电子支付结算的申请相关法律法规
(1)对办理电子支付业务的银行的要求
按推相关法律法规和《电子支付批3(第一号)》的规定,办理电子支付结算的银行,座告将会相关要次和规定。
符合要求。公开信息、银行开展电子支付业务成当连守国家在关法构、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客户和社会公共利益、银行与其他机构合作开展电子支付业务的,其合作机构的资顾要求应符合有关法规制度的规定。银行要根据公平交易的原解。签订书面协议并建立相应拍监督机制。
《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第八条定,办理电子支传业务的银行应会开披器以下信息:第一银行名称。营业地址及联系方式;第二、客户办理电子支付业务的条件;第三,所提供的电子支付业务品种、操作程序和收费标准等;第四、电子支付交易品种可能存在的全部风险。包括请品种的操作风险、未采取的安全措施。无法采取安全措施的安全漏润等;第五,客户使用电子支付交易品种可能产生的风险;第六,提醒客户妥善保管、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电子支付交易存取工具(如卡、密码、密钥、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等)的警示性信息;第七、争议及差错处理方式。
②签订合同。银行应根据审慎性原则,确定办理电子支付业务客户的条件。银行应认真审核客户申请办理电子支付业务的基本资料,并以书面或电子方式与客户签订协议。银行应按会计档案的管理要求妥善保存客户的申请资料。保有期限至该客户撤销电子支付业务后5年。
图业务办理。银行为客户办理电子支付业务,应根据客户性质、电子支付类型、支付金额等,与客户约定适当的认证方式。如密码、密钥、数字证书、电子签名等。认方式的约定和使用应遵备《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银行要求客户提供有关资料信息时,应告知客户所提供信息的使用目的和范围、安全保护措施以及客户未提供或未真实提供和关资料信息的后果。
(2)办理电子支付结算的要求
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客户办理电子支付业务应在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应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境内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等规定。客户可以在其已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中指定办理电子支付业务的账户。该账户也可用于办理其他支付结算业务。客户未指定的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办理电子支付业务。
②签订合同的内容。《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第十三条规定,客户与银行签订的电子支付协放应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客户指定办理电子支付业务的账户名称和账号;第二,客户应保证办理电子支付业务账户的支付能力;第三,双方约定的电子支付类型、交易规处、认证方式等;第四,银行对客户提供的申请资料和其他信息的保密义务;第五,银行根据客户要求提供交易记录的时间和方式;第六,争议。差错处理和损害赔偿责任。
发生特殊情形的申请
《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第十四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客户应及时向银行提出电子书面申请:第一,终止电子支付协议的;第二,客户基本资料发生变更的;第三,约定的认证方走需要变更的;第四,有关电子支付业务资料、存取工具被盗或遗失的;第五,客户与银行约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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