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的定义和特点
在现在的生活中,大家都或多或少有过个人的跨境电商的经历,有买过外国产品的,例如通过1688、天猫国际、亚马逊,甚至是淘宝等平台都买到过国外的货物。我国跨境电子商务起步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用电商形式为我国中小企业打开了进入国际市场的大门,下面公司宝小编就来为大家介绍跨境电子商务的定义和特点,一起来看看吧!
电子商务法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的定义和特点
1、跨境电子商务的定义
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生体,通过网络和第三方平台进行的一种电子商务活动、跨境电子商务、是基于互联网和电子信息技术的一种新型的国际商务活动。
我国跨境电子商务起步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当时以阿里巴巴、生意宝、中国制造等B2B网站为代表。用电商形式为我国中小企业打开了进入国际市场的大门。2000年后,些享集势、敦理洋码头等网站成立,影响力极强。2015年左右,网易考拉、唯品会、密芽、小红书等移动电子商务上线,天猫、亚马进、京东等进入市场。
【数据摘要】
跨境电子商务主要数据
2017年跨境电商交易规楼(合零售及B2B)达7.6万亿元人民币。2018年有望增至9.0万亿元。
2017年知名度排名:天精国际、网易考拉海购、京东全球购、小红书、洋马头、唯品国际宝芽、达令;
2017年正品信任度排名:网易考拉海购、天猫国际、京东全球购、小红书、唯品国际、蜜芽、洋马头、达令。
2、跨境电子商务优势和特点
跨境电子商务的优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运用互联网开展和拓展国际贸商业务、国际贸易的环节少、成本低,可以促进国际经贸协作利世界经济的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具有网络化、数字化、即时性、便捷性和协作性等特点,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
2015年3月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杭州成为全国首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首次)。2016年1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宁波、天津、上海重庆、合肥、郑州、广州、成都、大连、青岛、深圳、苏州12个城市新设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股区(第二次)。
《电子商务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国家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建立健全适应跨境电子商务特点的海关、税收、进出境检验检疫、支付结算等管理制度,提高跨境电子商务各环节便利化水平,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等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仓储物流、报关、报检等服务。国家支持小型微型企业从事跨境电子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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