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关于侵犯商标权判定的材料解读
商标侵权案件中,商标权人在采取法律手段的时候,是需要先认定侵权主体的,这样在后续维权的时候才能进行下一步程序。下面就让公司宝小编对商标法关于侵犯商标权判定的材料解读进行一定的介绍,希望能为你解疑答惑。
一、商标法关于侵犯商标权判定的材料解读
材料 7-1 英语语言的私有化
里奥·巴鲍塔
今天,我收到一封来自作者苏珊·杰弗斯博士的律师的邮件,邮件通知我因我疏忽而在我上周发布的帖子《挫败控制你的恐惧的指南》中利用了短语"感到害怕然后还得硬着头皮上"而侵犯了她的商标权。
该短语明显是她的一本书的标题……一本我从未听说过的书。我并未提及她的书。我也没有利用该短语作为一本书或者产品的标题或销售任何东西。我只是提及一位朋友在推特上说的某件事情。
她的律师要求我在我的博客中在该短语后面插入 R符号,并增加这样的句子;"这是苏珊·杰弗斯博士的注册商标并得到她的使用许可。"
哦!我不会那么做。
我觉得难以置信,一个普通短语能够受到商标保护(在它成为任何书的标题之前就被使用了)。我们不是在谈论产品的名称……我们在谈论英语语言。你知道,我们许多人将这些词用作诸如谈话、写作和普通交流?或许我稍微落后于时代了,不过的确可能主张对语言的大部分主张权利,并迫使人们在日常谈话时为利用语言而获得许可。
要是这走向一个极端怎么办?要是某个百万富翁(比如说,比尔·盖茨)决定开始取得对成千上万的短语取得商标权,以至于他能够对我们的每次使用收费,或者我们不得不为每一次提及而链接到微软的主页,这又该怎么办?在这种图景中,如果我们允许这种事情,语言就可能完全私有化。
因此,尽管本帖子很可能是没脑筋的(而的确,我认识到我的确在宣传杰弗斯女士),我不得不反对。我认为,作为英语语言的写者、博主和讲话者我们有一种保卫我们的词的权利的责任。
另外,我认为,在数字时代,小心地保护版权和商标的思想是过时而愚昧的。你希望你的思想被传播,而且你应该鼓励人们传播你的思想,而不是给将要做的事情加上各种各样的边界、限制和障碍。例如,这个博客就是没有版权的,而且将一直是免费的,因为我希望人们传播我的帖子和思想。我认为,它对作为作者的我来说是真正好的,而对总的写作共同体来说是更好的(不是无意义的),如果我们能够自由分享彼此的作品。我在期待像这样的帖子,也期待其他类似思想的人们的成千上万的好作品,给思想和语言扎上篱笆的旧思想模式将慢慢改变。
因此,不,我将不会给先前的帖子附加一个注册商标标记。而且,不,我也将不会对这个帖子附加一个法律声明短语,就像我不提这本书一样。而且,不,我将不会删除这个短语。
我宁愿被起诉。
哦,并且我也将不会改变这个帖子的标题。你将不得不从我的冰冷的死iMac上删除它。
问题讨论∶
如何确定商标权的保护范围或侵犯商标权的标准才不至于导致该博文所说的"英语语言的私有化"?
相信大家看完上面的介绍应该知道,过度的保护保护版权和商标的思想是过时而愚昧的,也不适应社会的发展。以上就是公司宝小编整理的关于商标法关于侵犯商标权判定的材料解读的相关知识,如果还有不懂比如说代理记账、工商服务以及版权专利等问题,可以扫描下面二维码进行添加查询,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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