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关于计算机著作权的主要法律法规
虽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归属于知识产权中著作权中的一个小类,但是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越来越普遍。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具体指的是软件的开发者或其他权利人获取相关著作权法律的要求,对于软件作品所具有的各种专有权利,软件通过登记后,软件著作权人具有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接下来公司宝小编为大家整理计算机著作权主要法律法规,希望通过公司宝小编的介绍,大家可以了解更多了解计算机著作权。
电子商务法关于计算机著作权的主要法律法规
1.情节较轻的处罚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或者本条例另有
规定外,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第一,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发表或者登记其软件的;
第二,他人软件作为自己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
第三,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开发的软件作为自己单独完成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第四,在他人软件上署名或者更改他人软件上的署名的;
第五,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修改、翻译其软件的;
第六,其他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行为。
2.情节较严重的处罚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本条例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并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复制或者部分复制著作权人的软件的;
第二,向公众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著作权人的软件的;
第三,故意避开或者破环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软件著作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的;
第四,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软件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
第五,转让或者许可他人行使著作权人的软件著作权的。
有上述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行为的,可以并处每件100元或者货信金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有上述第三项、第四项或者第五项行为的。可以并处20万元以下的罚款。
3.计算机软件制品的法律责任
软件复制品的出版者、制作者不能证明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的,或者软件复制品的发行者。出租者不能证明其发行、出租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软件的复制品持有人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该软件是侵权复制品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应当停止使用、销毁该侵权复制品。如果停止使用并销毁该侵权复制品将给复制品使用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复制品使用人可以在向软件著作权人支付合理费用后继续使用。
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的解决途径
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可以调解。软件著作权合同纠纷可以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书面忡裁协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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