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之媒体融合:版权是关键
2014年8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股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下面就和公司宝一起来看看著作权法的相关内容,希望给大家带来帮助。
媒体融合发展与版权运用、版权保护有怎样的逻辑关系?文著协受中国记协委托于2015年3月完成的课题成果《新舆论格局背景下新闻界的版权保护》得到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人民日报》内参部做了专访。这组文章紧紧围绕媒体融合,刊发后,受到关注。
版权是企业和个人的财产,主要是指对版权中财产权的有效管理、运用、维护能够创造更大的经济价值。版权资产属于新兴的财务术语,版权资源、版权资产是企业生存和竞争的核心要素。
新媒体与传统媒体:谁革了谁的命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数字新媒体发展迅猛新媒体的很多业模式专注于用户体验,专注于给用户提供服务,而忽略了转体和权利人的权益和诉求。新媒体虽然是向用户提供免费资内容,没有直接经济收益,但是由于其特殊性。他们利用传统和广大作者的资讯、内容以及传统媒体的品牌影响力、赚取了越呼寻常的眼球、流量、广告收益,最关键的是还抓住了大量网络用户间接受益不可估量。
纵观媒体的报道,传统媒体的质疑、反对,新媒体的自我解开脱,以及数量众多的新媒体的网络拥趸,我们不得不正视和思考这样一个现实:面对新媒体,传统媒体和广大作者的合法权益如何得到维护?新媒体的“拿来主义”界限在哪里?是否对传统媒体构成不正当竞争?新媒体的法律责任在哪里?传统媒体与发展势头强劲的新媒体到底谁革了谁的命?二者是否能够走向合作共赢?
宣言,宣言,谁理你的宣言?
是在2005年11月参加中国研会总编辑年会的20余位总编辑就发表了“南京宣言”呼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维护自身合法利益,改变新闻产品被商业网站无偿使用或廉价使用的现状”。
2006年1月,原解放日报报业集团向全国发出国议,组建全国报业内容联盟共同制定向网媒提供新闻内识心权,让新闻内容回归应有的价值。 家的定价规港,合理利用价格杠杆,提高网络转载的门槛,捍卫知2009年《新京报》起诉浙江在线,由于当她法院将涉案作品7706篇文章拆分成7706个案子,引发社会关注。虽然历经磨难原告最终胜诉,但时至今日,网络非法转载传统媒体稿件的现象仍体如何向数字新媒体转型升级甚至融合发展的问题,再次引起媒体讨论和社会关注。2014年3月,重庆日报报业集团的版权声明发出后,传统媒然屡禁不止。
从《新京报》6月5日发表社论《“今日头条”,是谁的“头条”?》开始《新媒体拿来主义的界限何在?》《头条,还是“偷”条?》《“今日头条”式“创新”不能“白拿”》等报道登上很多新媒体和传统媒体的“头条”。反对者甚众,支持者亦有之,“网络免费论”拥趸不少,其中不乏一些理性分析。
我们不禁要问,数字新媒体是不是真的太霸道了?传统媒体怎么了--是真的被侵权了,还是“穷疯了”“眼红了”?是数字新媒体无视传统媒体的知识产权和传统媒体的死活,“掠夺”或“利用”传统媒体资源而发展壮大自己,是新媒体的商业模式给传统知识产权保护带来新的挑战,还是整个社会认知有问题?……这些都需要我们透过现象看本质,透过这种公开论争,理性地分析两个行业存在的核心问题,并探讨以及如何破解这些问题。
从反对“今日头条”的传统媒体阵营可以看出,市场化程度较高的一些媒体意见比较大,比如《新京报》《南方周末》。传统媒体既有时政类报刊,也有正在走向市场化运作的非时政类报刊。而且传统媒体对职务作品版权归属大都不清晰,版权声明不规范,普体授权和集体维权的道路还很漫长。所以这个宣名那个遍缺乏合纵连横的意识很难形成铁板一块,依靠自身力量也就被淹没在众多新闻中了。这也是传统媒体被新媒体击中“软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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