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的定义与主要条款及形式
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作为买受人与出卖人订立买卖合同,购买承租人指定的标的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本文公司宝小编了解收集了融资租赁合同的概念定义、主要条款及形式、租赁物所有权等内容。希望大家看了可以参照。
一、融资租赁合同的定义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以案说法】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甲公司按照乙公司的要求,为乙公司向丙公司购买一台设备;甲公司将设备租赁给乙公司使用,但所有权属于甲公司所有;乙公司按照合同的约定向甲公司交付租金,租赁期满后,设备属于乙方所有。在本案中,甲公司、乙公司之间的合同就是融资租赁合同。
二、合同的主要条款及形式
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
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三、租赁物的购买
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承租人享有与受领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
四、索赔权
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可以约定,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的,出租人应当协助。
【以案说法】甲公司按照乙公司的要求,向丙公司购买了一台德国进口设备。甲乙之间合同约定,甲公司拥有该台设备的所有权,乙公司向甲公司每月交付租金10万,租期10年。租期届满且乙公司足额交付全部租金,则乙公司享有该设备的所有权。但乙公司使用到第3年的时候,该台设备发生故障导致设备无法正常使用。在本案中,承租人乙公司有权直接向丙公司索赔,而无需通过实际购买人甲公司,但甲公司作为出租人,应当为乙公司的权利主张提供协助。
五、买卖合同的变更须经承租人同意
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变更与承租人有关的合同内容。
六、租赁物所有权
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口条文解读
在融资租赁中。出租人向供货商支付价款,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并将该物交给承租人使用,在整个融资租赁期间,出租人对租赁物始终拥有所有权。因此,承租人破产时,租赁物不列入承租人的破产财产,出租人可以收回租赁物。
【以案说法】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在租赁期内承租人乙公司破产,由于融资租赁的设备价值较高,被债权人申请保全,要求作为破产财产进行分配。在本案中,由于出租方甲公司拥有该设备的所有权,所以该台设备不属于乙公司的破产财产,在乙公司破产时甲公司有权行使取回权,收回该台设备。
七、租金的确定
融资租赁合同的租金,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成当框据购买租赁物的大部分成者全部成本以及出机人的台理利润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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