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筑作品著作权的保护范围 建筑作品著作权登记有什么条件
建筑作品著作权的保护范围有哪些?建筑作品著作权登记有什么条件?建筑作品的创作,是通过各种有序的空间组合设计,与周围的人文环境、自然环境高度融合,既有实用功能,又达到一定的审美要求的综合性艺术形式,下面就和公司宝一起来看看建筑作品著作权登记的相关内容。
建筑作品著作权登记有什么条件?
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应出示身份证明或提供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如: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部分手稿的复印件及照片、样本等),填写作品登记表,并交纳登记费。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还应出示表明著作权人身份的证明(如继承人应出示继承人身份证明;委托作品的委托人应出示委托合同)。专有权所有人应出示证明其享有专有权的合同。
建筑作品著作权的保护范围有哪些?
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4条(九)规定: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
理解这里的建筑作品需要注意以下方面:第一,建筑作品是指真实的建筑物而不是建筑模型或者建筑图纸,建筑模式应该属于模型作品一类,建筑图纸应该属于工程设计图一类。第二,由于建筑物不属于所谓的纯艺术,即纯粹为了欣赏的目的而创作的作品,而是有一定的功能,例如居住或者储物,并且要满足建筑物的环保、安全等要求,因此当建筑作品的部分设计具有这种功能性时,该部分就可能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即著作权只保护表达不保护思想和功能等。第三,建筑作品的作者和权利持有人的权利会受到一些特别的限制,例如作者在行使署名权时不能对建筑作品造成不良的损害,以及公众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对建筑作品进行临摹、录像和摄影等使用。第四,由于建筑物一般投资巨大,工期很长,如果被判定侵权,如何进行补救可能与一般的作品侵权不同,有些判决认为对建筑物侵权的法律责任是要求对侵权建筑物进行改建直到与受保护的建筑作品不再相同或者相近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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