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宝会员
  • 登录
  • 注册
用户名/手机号/邮箱
密码
自动登录 忘记密码?
  • 合作网站账号登录:
手机号
手机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密码
确认密码
我已阅读并同意 《公司宝服务协议》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问答 > 知识产权 > 商标 > 商标驳回复审 >

商标驳回复审指的是什么,解决这种问题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2016-02-23 15:02:16

商标驳回复审指的是什么,解决这种问题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专家解答
    • 赵老师
    • 擅长领域:ICP备案,公司注册,企业咨询
    • 经验:8

    商标驳回复审中在商标注册过程中出现的一种情况,商标驳回复审,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商标局审查驳回后,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而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对原案的复查审议。

    解决商标驳回复审问题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一)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人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的原申请人,其他人不具有申请资格。

    (二)驳回商标复审申请,必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

    (三)驳回商标复审申请的内容,必须是被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确切内容,复审理由必须针对商标局驳回理由。否则,该复审申请则被视为无效。

    (四)申请驳回商标复审,必须将《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和《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二份寄送商标评审委员会。

    (五)交纳商标评审费。符合上述要件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该申请。手续不齐备的,退回申请书件限期补办。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分析研究,集体讨论,以委员的多数意见,作终局决定。多数委员认为复审申请理由成立的,终局决定否定商标局的核驳意见,准予初步审定,刊登《初步审定商标公告》;复审申请理由不能成立的,终局决定维持商标局的核驳意见,不予初步审定,再予驳回。商标评审委员会的终局决定一经作出,即产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和商标局都必须执行。

    感谢您的咨询,如需了解更多内容可向本站的在线咨询师咨询。

相关产品
一句话描述您的疑问
2413 位专家352 位企业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