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许可证续期应该通过哪些办理流程?
2015-06-13
SP许可证续期应该通过的办理流程有:
1、公司准备材料并撰写;
2、提交材料初审;
3、受理;
4、取证。
SP许可证续期应该通过的办理流程有:
1、公司准备材料并撰写;
2、提交材料初审;
3、受理;
4、取证。
SP许可证续期办理材料有: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
(2)公司章程;
(3)开展移动网信息服务业务的合作协议;
(4)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原件及有效复印件(含正文页、正文附页和特别规定事项等附件);
(5)公司继续经营申请表。
SP许可证续期办理条件有:
(1)持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有效的全网SP许可证;
(2)全网SP许可证持证公司认缴注册资金1000万以上,地网SP许可证为100万;
(3)公司股东及法人持有中国身份证(股东及法人不能是外籍身份);
(4)已跨地区开展移动网信息服务业务;
(5)SP许可证上一年度年检合格;
(6)SP许可证没有违规和不良的信息记录。
办理SP许可证进续期的法律依据是:按照《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号)第十三条和第三十条之规定,《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SP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的,应当提前90日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续办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不再继续经营的,应当提前90日向原发证机关报告,并做好善后工作。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通过自身网站与本企业成员之外的其他企业进行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和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批,并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进行现场验收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意进行现场验收的,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对申请人进行现场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经验收合格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核发并送达同意其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
申请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填写《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申请表》,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拟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网站获准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许可证复印件; 2、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3、保证交易用户与交易药品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保障网络和交易安全的管理制度及措施; 6、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7、仪器设备汇总表;
以辽宁省为例,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审批过程中,是需要经过以下审批过程的,包括了:
1、申请。申请人向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受理办提交申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表》)和其他申请材料。
2、受理。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受理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出具补正材料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
4、决定。经审查,符合规定的,批准核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不符合标准的,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书面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
5、许可文本制作及送达。省局受理办制作、送达《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办理SP许可证变更需要遵守的办理流程如下:
1、公司准备材料;
2、撰写和提交申请材料;
3、审批部门受理;
4、许可证加盖年检合格章。
办理SP许可证业务覆盖范围变更材料有: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
(2)公司章程;
(3)业务合作协议;
(4)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原件及有效复印件(含正文页、正文附页和特别规定事项等附件);
(5)用户权益保障善后措施;
(6)审核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7)公司业务覆盖范围变更申请表。
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申请过程中,是需要准备以下申请材料的,包括了:
1、《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表》(一式三份)(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sfda.gov.cn,点击“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在线申请”,在线申请并直接打印与申请内容一致的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新办企业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预核准通知书及相关材料);
3、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书或者证明文件(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网站的中文名称,除与主办单位名称相同的以外,不得以“中国”、“中华”、“全国”等冠名;除取得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的单位开办的互联网站外,其它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名称中不得出现“电子商务”、“药品招商”、“药品招标”等内容。);
4、网站栏目设置说明(申请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需提供收费栏目及收费方式的说明);
5、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
6、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
7、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证明或者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以及人员的聘用合同复印件;
8、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9、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
10、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并对所提交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11、申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申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