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建个网站,是艺术类经营性网站,这个还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吗?
2015-06-09
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是指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其中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均应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是指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其中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均应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上需办理法人变更。在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法人变更的办理过程中,是需要准备以下办理材料的,包括了:
1、加盖公章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变更申请表》;
2、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原《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4、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人简历;
5、工商调档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复印件。
需要根据网站的经营情况来决定。如无经营行为,则无需办理以上资质许可。以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办理为例,班里过程中是需要准备以下办理材料的,包括了:
1,申办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书面申请;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
3,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
4,公司概况: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
5,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
6,业务发展报告;
7,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
出版经营许可证的办理较为严格,建议直接向受理主管部门进行咨询。在出版经营许可证的办理过程中,是需要准备以下办理材料的,包括了:
1、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单位名称、地址、企业类型、资金来源及数额);
2、经营单位章程;
3、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
4、资金信用证明;
5、经营者的身份证明;
6、经营场所的情况及使用权证明。
需要实际货币资本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除了关于注册资金的要求之外,还是需要满足以下办理条件的,包括了:
1、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3、具有合法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来源渠道或互联网文化产品生产能力;
4、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8名以上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文网文许可证变更需要在工商变更之后。以注册地址变更办理为例,办理过程中是需要准备以下办理材料的,包括了:
1,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加盖公司公章)
2,公司变更申请报告(加盖公司公章)
3,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租赁办公场所的需要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和出租方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自有场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
4,原《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文网文证》
5,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如收费经营,将面临罚款及至关闭游戏的处罚。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是需要准备以下办理材料的,包括了:
(一)申请书;
(二)设立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
(三)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
(四)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如验资报告、验资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五)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六)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如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七)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租赁办公场所的需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和出租方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自有场所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
(八)业务发展报告;
(九)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90日。ISP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的,延期ISP许可证的,应当提前90日,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续办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不再继续经营的,应当提前90日向原发证机关报告,并做好善后工作。在ISP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内,变更许可证项目的,提交变更申请材料,审核后予以批准的,换发《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文网文和ICP证游戏公司都需要办理。以文网文证办理为例,在文网文证的办理过程中,是需要准备以下办理材料的,包括了:
(一)申请书;
(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
(三)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
(四)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
(五)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
(六)业务发展报告;
(七)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根据有关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予以查处。而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则需要满足以下申请条件:
1、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审批时需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2、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审批具有合法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来源渠道或互联网文化产品生产能力,符合文化部 关于互联网文化单位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3、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八名以上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4、有100以上的注册资金、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 施;申请游戏产品业务的,除上述条件外,注册资金须达到1000万以上;
5、根据《关于文化领域引进外资的若干意见》(文办发[2005]19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审批不受理外商投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申请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允许港澳的服务提供者设立由内地控股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