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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合营企业的期限是指合营企业自依法成立之日起到合营期满为止的存续时间。合营各方应依法在合同中约定合营期限的行业

(1)服务行业。

(2)从事土地开发及经营房地产的。

(3)从事资源勘查开发的。

(4)国家规定限制投资项目的。

(5)国家其他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约定期限的。

其他行业合营各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期限或不约定期限。

期限按原规定一般项目为10年至30年,最长的可到50年。

经国务院特批的可在50年以上。

期限界满的经合营各方同意可以延长,在期限届满前6个月向原审批机关报批。

合营企业终止的情况。合营企业解散应进行清算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出资比例分配。

答:

办理了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IDC)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的业务内容为利用相应的机房设施,以外包出租的方式为用户的服务器等因特网或其他网络的相关设备提供放置、代理维护、系统配置及管理服务,以及提供数据库系统或服务器等设备的出租及其存储空间的出租、通信线路和出口带宽的代理租用和其它应用服务。

在办理了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IDC)经营许可证后就需要每年进行一次年检,办理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IDC)经营许可证年检的办理流程为:

第一:准备IDC续期办理材料及表格(当地通信管理局或工信部网站有);

第二:提交至通信管理局进行审批(材料审核比较严格,审核不通过可以修改);

第三:材料审核通过会发放受理通知书 ;

第五:领证 。

答:

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IDC)经营许可证的办理企业一般是从事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IDC)的企业,这些企业所经营的业务内容是:利用相应的机房设施,以外包出租的方式为用户的服务器等因特网或其他网络的相关设备提供放置、代理维护、系统配置及管理服务,以及提供数据库系统或服务器等设备的出租及其存储空间的出租、通信线路和出口带宽的代理租用和其它应用服务。

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IDC)经营许可证年检的办理部门与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IDC)经营许可证的办理部门是相同的,都是根据企业实际经营范围将其分为了工信部和通信管理局两个部门,全网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IDC)经营许可证年检对应工信部,地网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IDC)经营许可证年检对应通信客理局。

答:

从事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IDC)的企业就必须要办理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IDC)经营许可证,这些业务的内容是:利用相应的机房设施,以外包出租的方式为用户的服务器等因特网或其他网络的相关设备提供放置、代理维护、系统配置及管理服务,以及提供数据库系统或服务器等设备的出租及其存储空间的出租、通信线路和出口带宽的代理租用和其它应用服务。

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IDC)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五年,企业在取得了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IDC)经营许可证后就需要按规定每年对该证书进行一次年检,年检的材料有:

1、取证授权书;

2、业务发展和实施计划;

3、技术方案;

4、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5、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和质量保障措施;

6、依法经营电信业务承诺书;

7、大区分支机构设置承诺书。

答:

从事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IDC)的企业就必须要办理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IDC)经营许可证,这些业务的内容是:利用相应的机房设施,以外包出租的方式为用户的服务器等因特网或其他网络的相关设备提供放置、代理维护、系统配置及管理服务,以及提供数据库系统或服务器等设备的出租及其存储空间的出租、通信线路和出口带宽的代理租用和其它应用服务。

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IDC)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五年,企业在取得了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IDC)经营许可证后就需要按规定每年对该证书进行一次年检,未经年检则会受到严重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被注销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IDC)经营许可证。

办理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IDC)经营许可证的法律依据是: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2)《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3)《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

(4)CEPA(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协议;

(5)《关于重新调整<电信业务分类目录>的通告》(信部电[2003]73号);

(6)《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

(7)《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和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市场准入工作的通告》;

(8)《关于进一步规范因特网数据中心(IDC)业务和因特网接入服务(ISP)业务市场准入工作的实施方案》。

答:

以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为例,在办理的过程中,是需要准备以下办理材料的,包括了:

(1)有确定的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

(2)有与出版物批发业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发行人员,至少一名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或者新闻出版总署认可的与出版物发行专业相关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有与出版物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固定的经营场所,其中进入批发市场的单店营业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独立设置经营场所的营业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4)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 (5)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并具有符合行业标准的信息管理系统; (6)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无其他严重违法记录。

答:

办理图书许可证,主要是需要经过以下几个环节:

1、准备:需要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个人)准备符合规定的办理材料同时满足相应的条件;

2、审查:将材料提交到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管理部门;

3、决定:办理部门在接到申请办理出版物的材料后,开始进行审核,经初审无误后,予以受理;

4、发证:审查合格后颁发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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