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应注意的问题?
2015-11-23 次浏览1、应注意明确商标许可的有效期(不能超出注册有效期)、被许可使用的商品(不得超出商标注册范围)、许可金额、结算方式等;
2、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被许可人应保证使用该商标商品的质量,应标明自己的名称和商品产地,使用中不得改变注册标志。许可人需保证许可期内不得申请注销该商标等;
3、许可人是否为商标注册人,许可人非注册人的,则属于再许可,需提供注册人同意注册商标使用再许可授权书。
4、许可的商标应是被核准注册的商标。
1、应注意明确商标许可的有效期(不能超出注册有效期)、被许可使用的商品(不得超出商标注册范围)、许可金额、结算方式等;
2、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被许可人应保证使用该商标商品的质量,应标明自己的名称和商品产地,使用中不得改变注册标志。许可人需保证许可期内不得申请注销该商标等;
3、许可人是否为商标注册人,许可人非注册人的,则属于再许可,需提供注册人同意注册商标使用再许可授权书。
4、许可的商标应是被核准注册的商标。
许可他人使用该商标可以就双方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许可方在获得收益同时,可更有效的监督、保证商品质量,维护许可人市场信誉。被许可方可在合同许可有效期内商标使用权利得到保障,保证其使用商标的效益与发展。
注册商标许可备案申请完成整个时间大约需要6个月左右,整个流程为申请、审查、公告、核发许可备案证明。
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经审查书件齐备,符合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有关规定的,商标局予以备案,以邮寄方式将备案通知书发给申请人或其代理人。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所以商标使用许可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一个双赢行为。对许可方来说,可以不必扩大投资即可增加产量和辐射面,扩大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高商标的知名度并获得收益,在许可方遭遇撤三的情况下,可以提供更多的被许可人使用商标的证据;对于被许可方来说,既可解决急用商标的需求,也可通过使用他人已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能扩大商品销售,增加效益与发展。除此之外,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备案主要是为起到公示的作用,方便他人查阅。若没有进行许可备案的,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所以建议您及时办理商标许可备案登记,以便保护合同双方的权益。同时许可后的商标被许可人是可以再许可的,即商标注册人通过被许可人许可第三方使用其注册商标,由此对商标的知名度可呈扩散试的提高。
1.注册商标前,先对商标进行查询,如果在先没有相同或近似的,就可以制作申请文件,递交申请。
2.首次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提交申请书、商标图样、证明文件并交纳申请费。公司申请的,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申请的,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用药品商标注册,应当附送卫生行政部门发给的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申请烟草制品的商标注册的,应当附送国家烟草主管机关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当事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应当提交代理委托书。代理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内容及权限;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代理委托书还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国籍。
3.形式审查:商标注册申请递交后3-4个月左右,若各项文件手续符合法律规定,审查机构会编定申请号,确定申请日,下发《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注:2014年5月1日之后申请的商标,由于新商标法受理程序的调整(商标局把对商品、图样等的审查放到受理通知书之前了),所以受理通知书的下发时间延长到了3-4个月,不再是之前的1个月左右。
4.实质审查:商标局对受理的商标注册申请,依法应当在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9个月内审查完毕。对符合商标法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在审查过程中,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内容需要说明或者修正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做出说明或者修正。申请人未做出说明或者修正的,不影响商标局做出审查决定。
公告期满,无人提异议的,商标局就会下发商标注册证了。
商标注册是有风险的,并不是交钱就一定能注册成功。
这种风险主要来自于以下三个方面:
1、在查询日之前8个月左右新申请的商标不能通过中国商标网查询到,如:在盲区内没能查到相同的在先商标,
2、商标审查有一定的主观性,能否注册成功有时取决于审查员的具体判断,大家的认识可能不一致,如:以下两个商标,29类因不良影响驳回,31类通过审查。
3、商标代理组织的失误(查询失误)、不负责任(漏报、错报)或无职业道德(不告知明显风险或抢注客户商标)。
查询:您首先要根据自己想注册的商品或者服务确定注册的类别,然后登录中国商标网点击商标查询-近似查询就可以了。
注册:商标查询通过后,需要准备注册材料,个人名义申请需要准备: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商标标样;公司名义申请: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商标标样。
如果您没有申请商标的经验,建议委托专业的代理机构,不但可以在查询阶段帮您准确的判断注册的成功率,还可以在文件的制作提交等阶段把关,以免出现错误,影响注册,并且注册时一年半载左右的过程,有可能有官方文件需要答复,更建议您咨询或者委托专业的代理人。
在商标还未成为注册商标的时候,标注“TM”标记,这样做就是告诉公众,这个图形或文字是作为商品或服务的“商标”使用的,不是名称也不是广告宣传,这样就可以避免它所标注的图形或文字流入公用领域,而不能申请成为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同时打上“TM”标记,也可以作为使用该图形或文字作为商标的证明,申请注册商标时,享有使用在先的权利。
商标的转让程序,适用《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这可以看出,公证不是商标转让的法定程序,向商标局申请。经过核准后进行公告,才是法定程序。
公证的作用就是增加了被公证事物证据的公信度,其实还是证据。
1、商标权利是有地域性限制的,即:在一个国家/地区获准的商标权,仅在该国/该地区有效。
2、避免长期使用的商标被他人在境外抢先注册(包括竞争对手、海外经销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所抢注),不得不以高昂代价与之合作或被迫重新打造新品牌。
3、避免在境外无意或被动侵犯他人商标权利,导致支付巨额赔偿费。
4、大部分国家/地区商标注册的周期较长,提前进行涉外商标注册有利于出口保护和市场战略的实施。以避免产生产品急需出口,但却无国际注册商标可用的尴尬局面。
5、树立品牌形象,提升企业品牌价值,塑造国际品牌。
6、国家对出口企业在境外注册商标有专项资金补贴和其他一些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