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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转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变更登记,应提交什么材料?

2015-11-23 16:12:01
无补充信息
专家解答
    • 赵老师
    • 擅长领域:ICP备案,公司注册,企业咨询
    • 经验:8

      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原有限公司或新的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原有限公司股东会关于变更公司类型的决议原件;

      5、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应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原件;

      6、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

      7、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原件;

      8、字号查询证明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9、具有法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原有限公司净资产的评估报告;

      10、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验资报告原件;

      11、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验原件)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12、载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原件;

      13、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原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14、原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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