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叫中心许可证在办理续期时需要哪些办理条件,要怎样做?
2015-06-12
呼叫中心许可证在办理续期需要的办理条件有:
(1)持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有效的全网呼叫中心许可证;
(2)全网呼叫中心许可证持证公司认缴注册资金1000万以上,地网呼叫中心许可证为100万;
(3)公司股东及法人持有中国身份证(股东及法人不能是外籍身份);
(4)已跨地区开展呼叫中心业务;
(5)呼叫中心许可证上一年度年检合格;
(6)呼叫中心许可证没有违规和不良的信息记录。
呼叫中心许可证在办理续期需要的办理条件有:
(1)持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有效的全网呼叫中心许可证;
(2)全网呼叫中心许可证持证公司认缴注册资金1000万以上,地网呼叫中心许可证为100万;
(3)公司股东及法人持有中国身份证(股东及法人不能是外籍身份);
(4)已跨地区开展呼叫中心业务;
(5)呼叫中心许可证上一年度年检合格;
(6)呼叫中心许可证没有违规和不良的信息记录。
按照《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号)第十三条和第三十条之规定,《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全网呼叫中心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的,应当提前90日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续办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不再继续经营的,应当提前90日向原发证机关报告,并做好善后工作。
呼叫中心许可证年检时的年检材料需要准备以下内容:
(1)呼叫中心经营许可证;
(2)呼叫中心业务开展情况数据;
(3)网络与信息安全情况记录数据;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从事该全网呼叫中心业务的企业分支机构(分公司或子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6)年检承诺函。
呼叫中心许可证年检是每年的1月4号――3月31号,呼叫中心许可证的持有企业需要向通信管理局/工信部提交公司的增值电信业务情况,通信管理局对该公司持呼叫中心许可证的常规性和真实的检查。
呼叫中心许可证年检时的年检材料需要准备以下内容:
(1)呼叫中心经营许可证;
(2)呼叫中心业务开展情况数据;
(3)网络与信息安全情况记录数据;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从事该全网呼叫中心业务的企业分支机构(分公司或子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6)年检承诺函。
呼叫中心许可证年检是每年的1月4号――3月31号,呼叫中心许可证的持有企业需要向通信管理局/工信部提交公司的增值电信业务情况,通信管理局对该公司持呼叫中心许可证的常规性和真实的检查。
办理了呼叫中心许可证的企业,在办理呼叫中心许可证年检时需要达到的办理条件有:
(1)持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有效的全网呼叫中心许可证;
(2)全网呼叫中心许可证持证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以上,地网呼叫中心许可证为100万;
(3)公司股东及法人持有中国身份证(股东及法人不能是外籍身份);
(4)全网呼叫中心许可证没有违规和不良的信息记录。
取得了呼叫中心许可证的企业,在办理呼叫中心许可证年检时需要达到的办理条件有:
(1)持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有效的全网呼叫中心许可证;
(2)全网呼叫中心许可证持证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以上,地网呼叫中心许可证为100万;
(3)公司股东及法人持有中国身份证(股东及法人不能是外籍身份);
(4)全网呼叫中心许可证没有违规和不良的信息记录。
呼叫中心许可证年检的办理流程如下:
1、材料撰写;
2、提交材料初审;
3、受理;
4、取证。
呼叫中心许可证年检时的年检材料需要准备以下内容:
(1)呼叫中心经营许可证;
(2)呼叫中心业务开展情况数据;
(3)网络与信息安全情况记录数据;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从事该全网呼叫中心业务的企业分支机构(分公司或子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6)年检承诺函。
呼叫中心许可证办理年检应该满足的办理条件有:
(1)持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有效的全网呼叫中心许可证;
(2)全网呼叫中心许可证持证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以上,地网呼叫中心许可证为100万;
(3)公司股东及法人持有中国身份证(股东及法人不能是外籍身份);
(4)全网呼叫中心许可证没有违规和不良的信息记录。
企业在进行呼叫中心许可证年检时需要受到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号)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等规定的约束,办理企业需要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号)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发证机关对经营许可证实行年检制度。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在报告年的次年第一季度向原发证机关报送下列年检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当对跨地区电信业务经营者在当地开展电信业务的有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报告有关检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