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串通获取财产的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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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效或者被撒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公司宝小编整理了关于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与恶意串通获取财产的返还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合同法中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鹏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股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更多关于赠与合同中撤销权的相关问题,请看公司宝小编整理的本文内容。
在商标侵权诉讼中,被告抗辩称原告的注册商标系恶意抢注取得,不应受到保护。我国已有多个判决基于《商标法》第4条支持这种抗辩。除此之外,我国法院还支持实际权利人以《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为依据,针对“通过侵害他人在先权利而恶意取得、行使商标权的行为”提起诉讼,下面就和公司宝一起来看看商标法的相关案例。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想了解更多借款合同中利息相关内容,欢迎阅读公司宝小编整理的以下内容。
当所有权人与善意受让人发生权利冲突时,应当侧重保护善意受让人,这样做有利于维护交易的安全、还有利于鼓励交易。然而在现代市场经济环境中,要求当事人对每一个交易对象的权利是否属实加以查证,很不现实,也不经济。而如果受让人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转让人无权转让该财产,在交易完成后因出让人的无权处分而使交易无效,并致使善意第三人退还所得的财产,这不仅要推翻已形成的财产关系,还使当事人在交易中心存疑虑,从而造成当事人交易的不安全,法律为了避免这些不安全因素的干扰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
在欧盟市场,CE 标志属于强制性认证,不论是欧盟内部企业生产的产品,还是其他国家的产品,要想在欧盟市场上自由流通,都必须加贴 CE 标志,以表明产品符合欧盟《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这是欧盟法律对产品提出的一种强制性要求。
商标恶意注册行为一方面体现在“傍”他人知名商标,意图借助他人商标的知名度牟取不当利益;另一方面是不以使用为目囤积商标资源,意图后期以转让牟取不当利益,下面就和公司宝一起来看看商标法的相关内容。
想要申请商标的时候通过几率较大的话,无论是在商标图案设计还是商标办理的流程当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很多,其中商标的取名在申请通过率当中起到一个非常关键的作用,那商标取名的注意事项规则是什么?公司宝小编和大家了解下。
该法第42条第2款、第3款规定,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因通知错误造成平台内经营者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恶意发出错误通知,造成平台内经营者损失的,加倍承担赔偿责任下面就和公司宝一起来看看商标法的相关内容。
商标法原理与案例之注册取得商标权的原则,《商标法》第4条第1款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下面就和公司宝一起来看看商标法规定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