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10日保监发(2015)82号公布并施行
2015年8月10日税总函(2015)438号公布并施行
2015年8月10日税总函(2015)439号公布并施行
2015年8月10日中证协发(2015)170号公布,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2015年8月10日财税(2015)90号公布,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2015年8月10日青政办(2015)154号公布并施行
2015年4月22日由长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2015年7月30日经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2014年12月29日市政府办公厅公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5年8月10日津政办发(2015)59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改天津市
2015年8月10日津政办发(2015)59号公布并施行
2015年8月11日鲁人社发(2015)48号公布,自2015年9月2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