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税系统机构设置与广东省内行政区域设置相一致,按照省、市、县(区、市)三个行政层级,按每一个行政单位设立一个国家税务局计,共设157个国家税务局,其中正厅级1个、副厅级1个
主管北京市旅游业管理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位于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前身是北京市服务局、北京市第一服务局、北京市旅行游览事业管理局、北京市旅游事业管理局等。2011年4月,北京市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简称市公安局交管局)是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的主管机关,下设17个职能部门,直管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房山、通州、昌平等9个交通支队和开发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由国家税务总局垂直管理,是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国家税收征收管理的行政管理机关。主要工作任务是:在国家税务总局和北京
1994年8月,由原浙江省税务局(副厅级)分设而成立,并升格为正厅级单位,实行地方人民政府与国家税务总局双重领导,以地方政府领导为主的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位于成都市武侯区临江东路,为四川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是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粤发〔2009〕8号)设立的税务行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17号)的规定,设立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是主管本市地方税收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业务上接受国家税务总局的指导。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是根据国务院在实施分税制财政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8号),设立浙江省司法厅。省司法厅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