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2015-07-22 11:10: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实行垂直管理体制,在组织机构上分为3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海关总署;第二层次是广东分署,天津、上海2个特派员办事处,41个直属海关和 2所海关学校;第三层次是各直属海关下辖的562个隶属海关机构。此外,在布鲁塞尔、莫斯科、华盛顿以及香港等地设有派驻机构。中国海关现有关员(含海关缉私警察)48000余人。
- 中文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 总部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号
- 网站地址:https://www.customs.gov.cn/
- 主管领域:进出境监督管理
- 联系电话:(010)65194114
- 分类:
机构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国家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实行垂直领导体制。基本任务是出入境监管、征税、打私、统计,对外承担税收征管、通关监管、保税监管、进出口统计、海关稽查、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打击走私、口岸管理等主要职责。
海关总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下属的正部级直属机构,统一管理全国海关。海关总署现有17个内设部门、6个直属事业单位、管理4个社会团体(海关学会、报关协会、口岸协会、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协会),并在欧盟、俄罗斯、美国等派驻海关机构。中央纪委、监察部在海关总署派驻纪检组、监察局。
全国海关目前共有46个直属海关单位(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41个直属海关,2所海关院校),600个隶属海关和办事处,通关监管点近4000个。中国海关现有关员(含海关缉私警察)约5万人。
机构职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国海关主要承担4项基本任务:监管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编制海关统计和办理其他海关业务。根据这些任务主要履行通关监管、税收征管、加工贸易和保税监管、海关统计、海关稽查、打击走私、口岸管理等7项职责。
审批事项
- 审批项目相关产品
- 报关企业注册登记
- 暂时进出口货物的核准
- 出口监管仓库、保税仓库设立审批
- 免税商店设立审批
- 海关监管货物仓储审批
- 常驻机构及非居民长期旅客公私用物品进出境核准
- 小型船舶往来香港、澳门进行货物运输备案
- 承运境内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车辆注册
- 获准入境定居旅客安家物品审批
- 长江驳运船舶转运海关监管的进出口货物审批
- 口岸对外开放审批
- 地方政府申请中、外籍民用飞机从我国非对外开放和限制开放机场出入境、陆路边境临...
- 减免进口货物滞报金审批
- 关税及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延期缴纳审批
- 减征、免征关税及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审批
- 关税及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滞纳金减免审批
- 保税物流中心(A型)设立审批
- 保税物流中心(B型)设立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