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是国务院主管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煤矿安全监察的直属机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涉及煤矿安全监察方面的工作,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的名义实施
- 中文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 总部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
- 网站地址:https://www.chinasafety.gov.cn/
- 主管领域: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煤矿安全监察
- 联系电话:(010)64463685
机构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是国务院主管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煤矿安全监察的直属机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涉及煤矿安全监察方面的工作,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的名义实施.
机构职责
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机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05〕4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办发〔2005〕11号)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办发〔2005〕12号)(以下一并简称“三定”规定),现予转发。
为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强化监督执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国务院决定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调整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正部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是国务院主管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直属机构,也是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单设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副部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管理的行使国家煤矿安全监察职能的行政机构。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是进一步提高政府安全监察权威性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举措。
“三定”规定明确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承担的职责,是依法行政,加强全国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重要依据。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认真组织学习,按照监管、监察职责,找准在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中的定位,进一步转变职能、转变观念、转变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努力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要以落实“三定”规定为契机,大力推动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提高监督执法的权威性,在安全监管工作中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煤矿安全作为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要按照“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地方各级煤矿安全监管责任,健全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机制,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努力改善煤矿安全状况,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审批项目
- 审批项目相关产品
- 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竣工验收
- 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
-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认可
-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认定
- 国务院审批(核准、备案)或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 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
-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
-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不含医疗机构)的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
-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
-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认定
- 重大煤矿建设项目安全核准
-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