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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邮政管理机构

2015-07-02 23:40:37

北京市邮政管理局于2007年3月21日正式成立,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副厅级邮政监管机构,负责全市邮政行业管理工作,履行政府监管职能,受国家邮政局垂直领导,且实行党组制,党的关系在地方,行政编制25人。根据国务院邮政体制改革方案,原北京市邮政管理局被撤销。
政企分开后,北京市邮政管理局将独立履行政府监管职能,监管范围既包括北京市邮政企业,也包括北京市其他从事邮政业务的寄递企业。设立北京市邮政管理局,有利于强化政府监管职能,保障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确保邮政通信安全,建立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有利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邮政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邮政事业的健康发展;有利于新设立的邮政监管机构和邮政企业履行各自职责,共同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 中文名:北京市邮政管理局
  • 总部地址:万寿路7号
  • 网站地址:https://bj.spb.gov.cn/
  • 主管领域:专利、知识产权
  • 联系电话:010-68243284

机构介绍

  北京市邮政管理局于2007年3月21日正式成立,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副厅级邮政监管机构,负责全市邮政行业管理工作,履行政府监管职能,受国家邮政局垂直领导,且实行党组制,党的关系在地方,行政编制25人。根据国务院邮政体制改革方案,原北京市邮政管理局被撤销。

  政企分开后,北京市邮政管理局将独立履行政府监管职能,监管范围既包括北京市邮政企业,也包括北京市其他从事邮政业务的寄递企业。设立北京市邮政管理局,有利于强化政府监管职能,保障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确保邮政通信安全,建立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有利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邮政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邮政事业的健康发展;有利于新设立的邮政监管机构和邮政企业履行各自职责,共同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邮政业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邮政服务标准。

  (二)监督管理所在地区邮政市场。

  (三)组织协调所在地区邮政普遍服务以及机要通信、义务兵通信、党报党刊发行、盲人读物寄递等特殊服务的实施。

  (四)办理国家邮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审批事项

内设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