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新闻出版局
2016-01-04 14:18:19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简称市新闻出版局),挂北京市版权局(简称市版权局)牌子。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是负责本市新闻出版事业和著作权管理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
- 中文名:北京市新闻出版局
- 总部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55号
- 网站地址: https://www.bjppb.gov.cn/
- 主管领域:新闻出版事业和著作权管理
- 联系电话: 010-64081777
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本市新闻出版事业、产业的发展规划、调控目标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制定出版、印刷、复制和发行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负责对本市出版活动和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
(四)负责对本市新闻出版单位进行行业监管,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
(五)负责本市出版物内容监管,组织指导涉及党和国家重要文件文献、重点出版物和中小学教科书的出版、印刷和发行工作,制定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并承担组织协调工作。
(六)负责对本市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审核和监管。
(七)制定本市出版物市场的调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出版物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管。
(八)负责本市新闻单位记者证的管理,负责驻本市报刊社记者站的监管。
(九)负责本市印刷复制业的监管。
(十)负责本市著作权管理工作,依法调解著作权纠纷。
(十一)组织开展本市新闻出版和著作权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出版物的进口管理工作,协调、推动出版物的进出口。
(十二)制定本市新闻出版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新闻出版行业的科技工作。
(十三)依法对本市新闻出版行业的安全工作承担管理责任,对以市新闻出版局名义组织的各类活动的安全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