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商标注册申请人主体中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义申请商标注册的需要哪些材料?
2016-04-06 18:27:43
浙江商标注册的申请过程中的形式审查环节决定了注册申请人能否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也是国家商标局最终判断是否受理商标注册申请人注册请求的重要形式依据。浙江商标注册的申请人主体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义申请商标注册的,应提交以下申请书件:
1、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商标注册申请书。
2、商标图样5张,要求图样清晰、规格为长和宽不小于5厘米并不大于10厘米。若指定颜色,则为彩色图样5张,并附黑白墨稿一张。
3、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如不能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印章。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5、如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人物肖像,应附送经过公证的肖像权人同意将此肖像作为商标注册的声明文件。
办理条件
1、商标必须有显著的商标
2、商标不得与其他人先注册的商标存折合法权利的冲突
办理材料
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义申请商标注册为例
1、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商标注册申请书;
2、商标图样6张(申请书背面贴1张,交5张)要求图样清晰、规格为长和宽不小于5厘米并不大于10厘米。若指定颜色,贴着色图样1张,交着色图样5张,附黑白图样1张;
3、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一般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意是副本而非正本);
4、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5、如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人物肖像,应附送经过公证的肖像权人同意将此肖像作为商标注册的声明文件。
办理流程
1、商标查询
2、提交商标申请
3、商标形式审查
4、商标实质审查
5、商标公告
6、颁发商标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