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法律依据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
办理条件
(一) 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 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三) 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8名以上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 人员;
(四) 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五) 有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申请从事网络游戏经营活动的应当具备10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
(六)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材料
(一)申请书(单位简介、申请项目);
(二)设立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各项信息都清晰、准确的填写,并加盖公章);
(三)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章程);
(四)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验资报告、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及章程等);
(五)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六)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相关专业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等);
(七)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注册地址、经营地址的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和租赁合同)
(八)业务发展报告:
1、企业基本状况及产品介绍;
2、行业背景分析;
3、围绕此业务企业已开展和拟开展的工作介绍;
4、盈利模式分析;
5、公司发展战略及开展网络文化工作的主要策略及具体措施,从内容、技术、管理等三方面进行具体阐释;
6、申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企业,需包括网络游戏虚拟货币表现形式、发行范围、单位购买价格、终止服务时的退还方式、用户购买方式、用户权益保障措施、技术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
7、申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企业需包括服务(平台)模式、用户购买方式、用户权益保障措施、用户账号与实名银行账户绑定情况、技术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
(九)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常见问题
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的,应当在许可证期满前30个工作日内办理续延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