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许可备案/办理申请材料
2016-04-12 17:42:05
商标许可备案可以由申请人到商标总局办事大厅(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办理,也可以委托机构公司宝代为办理。不同类型的商标使用许可备案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如下:
1、报送商标使用许可备案或者再许可备案的,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
(2)许可双方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
(3)《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4)《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2份。
(5)委托公司宝办理的,需同时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加盖公章)2份。
(6)再许可的,还需报送注册人同意注册商标使用再许可授权书;
报送变更许可人/被许可人名称备案的,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变更许可人/被许可人名称备案表》;
(2)变更后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有关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原件;
(4)委托代理机构公司宝办理的,提交委托书。
3、报送商标使用许可提前终止备案的,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商标使用许可提前终止备案表》;
(2)许可人/被许可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委托代理机构公司宝办理的,提交委托书。
4、报送撤回商标使用许可备案的,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撤回商标使用许可备案表》;
(2)许可人/被许可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委托代理机构公司宝办理的,提交委托书。商标许可备案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