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变更
法律依据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部关于做好取消和下放营业性演出审批项目工作的通知》
办理条件
演出经纪机构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资本等《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中载明事项及演出经纪人变更的,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之后,应当到市文化行政部门办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变更。
办理材料
(一)演出经纪机构变更名称的,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北京市演出经纪机构变更登记表(左侧基本项都要填写,右侧只填写变更项目)(加盖公章);
2、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公章);
3、工商名称变更通知复印件(加盖公章);
4、原《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5、非法定代表人前来办理,请下载并填写申请行政许可委托书,及提交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演出经纪机构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营业性演出经营项目,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北京市演出经纪机构变更登记表(左侧基本项都要填写,右侧只填写变更项目)(加盖公章);
2、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公章);
3、原《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4、非法定代表人前来办理,请下载并填写申请行政许可委托书,及提交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申请变更经纪人的,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北京市演出经纪机构变更登记表(左侧基本项都要填写,右侧只填写变更项目)(加盖公章);
2、拟变更的演出经纪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纪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非法定代表人前来办理,请下载并填写申请行政许可委托书,及提交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中载明事项有变更的,请下载并填写《北京市演出经纪机构变更登记表》,并提交变更事项相应材料,一并办理。
办理流程
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文件--→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取得登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