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运营备案
2015-07-22 11:20:39
法律依据
《国产网络游戏产品备案指南》
《文化部关于加强网络游戏产品内容审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网络游戏发展和管理的若干意见》
《关于净化网络游戏软件的工作方案》
《游戏产品内容审查标准》
办理条件
1. 产品内容不能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
2. 产品内容不能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
3. 产品内容不能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4. 产品内容不能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
5. 产品内容不能宣扬邪教、迷信;
6. 产品内容不能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7. 产品内容不能宣扬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
8. 进行备案的游戏,内容不能侮辱、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9. 内容不能违背社会公德;
10. 内容不能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办理材料
(一)文化部网络游戏产品备案申报表;
(二)产品主题以及内容说明书;
(三)产品操作说明;
(四)产品样品(包括网络游戏软件客户端程序,以CD-ROM或DVD光盘为载体)三份,并提供登录账号及其相应密码,该账号应具备最高管理权限(或最高游戏级别);
(五)游戏中全部对白、旁白、描述性文字及游戏主题曲、插曲的歌词文本;
(六)申请单位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七)自行审核结果(含可能存在争议内容的相关说明)。
办理流程
1、准备办理材料;
2、提交材料;
3、审批管理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
4、备案通过的,在其显着位置标明文化部备案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