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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P许可证续期

2015-07-22 11:41:03

  按照《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号)第十三条和第三十条之规定,《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ICP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的,应当提前90日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续办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不再继续经营的,应当提前90日向原发证机关报告,并做好善后工作。

办理条件

  (1)持有国家电信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ICP许可证;

  (2)ICP许可证持证公司认缴注册资金100万及以上;

  (3)公司股东及法人持有中国身份证(股东及法人不能是外籍身份);

  (4)已开展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

  (5)ICP许可证上一年度年检合格;

  (6)ICP许可证没有违规和不良的信息记录。

 

办理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

  (2)公司章程;

  (3)开展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的合作协议,网站服务器接入协议和相关业务协议;

  (4)ICP许可证原件及有效复印件(含正文页、正文附页、特别规定事项和年检记录页等附件);

  (5)公司继续经营申请表。

 

办理流程

  1、公司准备材料;

  2、撰写和提交申请材料;

  3、审批部门受理;

  4、领取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