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业注册
2015-12-04 15:36:36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企业实现了企业管理权和出资权的分离,可以结合企业管理方和资金方的优势,因而是国外私募基金的主要组织形式,我们耳熟能详的黑石集团、红杉资本都是合伙制企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办理条件
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实缴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名称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经营的条件
办理材料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文件2);
2、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或主体资格证明;
3、《指定(委托)书》(文件3);
4、合伙协议(文件4);
5、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文件5,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的,还应提交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
6、合伙执行人代表委派书(文件6,仅在合伙人为单位的情况下适用);
7、《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内容应包括投资人名录);
8、《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文件7);
9、负责人承诺书(文件8);
10、合伙人为外商投资企业(不含外商投资的投资性公司),合伙企业申请的经营范围涉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限制类的,还应提交商务部门的批准文件;
11、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办理流程
1、企业名称预先登记
2、注册登记
3、刻章印章
4、税务登记
5、开立银行账户
常见问题
1、名称登记要求:登记名称需核准登记
2、行政法规要求:行政、法规需报审批
3、审查规则:不审查投资人资格及企业设立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