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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核名

2015-12-08 14:11:38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五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主管全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并负责核准企业名称。

办理条件

1、国务院批准的

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的

3、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

5、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5个以上大类

6、企业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1亿元以上或者是企业集团的母公司

7、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中字号不相同

办理材料

1、《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加盖企业登记机关印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办理流程

1、企业名称核准

2、刻章,验资

3、办理营业执照

4、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5、办理税务登记证

7、买发票

8、到注册地方工商局办理注册事宜

常见问题

1、材料要求:注意材料内容的正确性,以确宝保材料能够顺利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