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开户(企业)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9年259号)第八条之规定。缴费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办理条件
1、依法设立的公司
2、暂未办理社保开户登记手续
办理材料
1、单位资质证明相关材料:
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B5规格复印件一张;
事业单位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副本及B5规格复印件一张;
社会团体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副本及B5规格复印件一张;
国家机关持单位行政介绍信;
2、外企、驻京非法人分支机构等特殊单位还需提供材料:
① 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有关部门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及B5规格复印件;
② 外商机构和港澳台在北京设立的办事处(机构),需出示工商行政部门签发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及B5复印件;或《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及B5复印件;
③ 国内驻京非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需提供《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及B5复印件和法人单位开据的参加北京市社会保险统筹全权委托授权书;
3、组织机构代码证
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布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B5规格复印件一张;
4、法人身份证明材料
法人或负责人(以营业执照为准)身份证复印件一张B5规格;
注:外籍人员需提供护照复印件一张。
5、单位银行账户信息(填入表一)
提供单位基本银行账户信息,包括银行名称、账户、银行行号(交换号3-4位);
6、提供单位所属街乡名称 (填入表一)
7、其他核准执业的有关证件、资料。
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
2、审核材料
3、审核合格
4、社保开户申请成功
常见问题
1、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事业单位,当月需在所属开户银行办理银行托收手续,与银行签定同城委托收款协议书。收款人全称为:北京市XX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办理过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单位须持社会保险登记证及B5规格复印件一张(注:外区县转入单位需出示由转出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加盖业务章的表)
3、为避免单位往返,如果单位条件允许的话,建议携带单位公章前往
4、首次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单位需提交首月月报,即《北京市社会保险费缴费月报表》(表七)一式两份
5、单位成立及用工比开户早的。开户后可以立即办理增员和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