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
2015-12-16 14:40:22
异议申请是指商标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对国家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在公告期间向商标局提出请求被异议商标不予核准注册的申请。根据《商标法》、《知识产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
办理条件
被异议商标进入初审公告,3个月内,利害关系人可以因近似条款提异议申请;所有人可以因禁止条款提异议申请。
办理材料
1、异议申请书、理由书(异议申请的相关文件) ;
2、商标评审代理委托书;
3、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 身份证+个体户执照。
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材料
2、审查
3、下发裁定书
常见问题
1、公告时间:被异议商标进入初审公告的3个月提;
2、原因:提异议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