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立项拍摄(单片许可证)
2016-01-05 15:18:43
持有《摄制电影许可证》的电影制片单位和申请 《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的影视文化单位摄制电影片,应在拍摄前将电影剧本(梗概)报广电总局立项。联合摄制电影片的,应当由1个单位办理立项申请手续。依据《电影剧本(梗概)立项、电影片审查暂行规定》第五条 申请电影剧本(梗概)立项
办理条件
1、首先必须具有公司,以公司的名义申请备案立项
2、对公司的注册资金没有要求,按照内资公司注册资金要求:一人独自公司
需要公司的注册资金不能低于十万,两人以上的公司,最低注册资金为三万
3、建议注册资金尽量高,拍摄电影的时候,投资方会考虑注册资金,注册资金过低,拉不到投资方
办理材料
1、拍摄影片的备案申请;
2、不少于一千字的故事梗概一份;
3、编剧允许备案单位使用其作品的授权书;
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制片单位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
6、摄制电影许可证单片申请书;
7、如拍摄数字电影,需提交电影数字节目制作主要设备使用清单;
8、凡影片主要人物和情节涉及外交、民族、宗教、军事、公安、司法、历史名人和文化名人等方面内容的,需提供电影文学剧本,并要出具省级或中央、国家机关相关主管部门同意拍摄的书面意见,涉及历史和文化名人的还需出具本人或亲属同意拍摄的书面意见;
9、如已基本确定主创人员导演、主要演员的,同时报送影片主创人员名单。
办理流程
1、整理申报材料
2、申报材料盖章签字
3、提交材料
4、管理部门受理
5、颁发证书
常见问题
1、资金来源:拍摄电影的资金来源
2、资金数量:整部电影的资金总额
3、提供材料:如有合拍单位,提供合拍单位的执照原件及盖公章的复印件,合作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股东权限|如果是法人股东投资设立的公司,股东一定追溯的自然人股东,并提供股东的身份证明复印件,需调档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