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
2016-01-05 15:21:28
凡从事影视制作,电影产业经营行业公司都要进行相关资历的审核——审核的过程叫影视审批。企业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则需要办理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相关法律依据:《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42号令)、《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商务部第43号令)、《的补充规定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商务部第50号令)
办理条件
1、有电影发行单位的名称、章程;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专业人
3、受电影出品单位委托代理发行过两部电影片或受电视剧出品单位委托发行过两部电视剧
4、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资金注册资本不少于 50 万元人民币、场所和设备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材料
1、申请书;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电影发行单位章程;
4、场所使用证明原件及公安机关出具的消防合格意见书;
5、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及专业人员相关资料;
6、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7、已代理发行影视片的委托证明等材料;
8、《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办理流程
1、准备材料
2、提出申请
3、受理
4、取得证书
常见问题
1、材料要求:办理材料应做到准确、全面且符合管理部门的要求
2、办理时间:企业应在开展业务前取得证书